金昭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金昭伯(?—?),原名昭伯南軒以字行江西新淦培山村(今峡江羅田鎮)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禮部尚書金幼孜長子。宣德二年(1427年)登丁未科進士[1]正統二年(1437年)朝廷招考明经儒士,時任兵科给事中的金昭伯因意欲替考被察覺,被罷官为民[2][3]

參考文獻

  1. ^ 兵科给事中金昭伯_群玉云涧_新浪博客. [2018-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2). 
  2. ^ ·朱國禎,《湧幢小品》(卷7):“代考之弊。不直生童。正统二年。考试明经儒士。兵科给事中金昭伯。擅入午门。欲代所亲为文。事觉。儗赎杖还职。上以近侍官所行如此。岂可任职。遂黜为民。”
  3. ^ 萬曆野獲編·卷十九》:正統二年七月,行在福建道御史王學敏,納巡檢陳永證賂,托行在工部郎中崔鏞,薦升知縣,事發,上命杖一百,枷示各衙門三月,謫戍遼東邊衛。其年九月,兵科給事中金昭伯、戶科給事中吳繪,俱受廷試明經儒士賂,輒入午門代為文字,詔用大枷枷於長安門一月,發遼東充軍。事在一年兩月之內。臺瑣清班,俱膺三木,雖其罪皆自取,然辱言路甚矣!
  • 朱國禎,《湧幢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