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野县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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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野县旗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67年3月20日

长野县(日语:長野県旗ながのけんき Nagano ken ki)是日本的47面日本都道府县旗之一。该条目是对长野县旗以及长野县章的解说。(日语:長野県章ながのけんしょう

概要

县章在1966年12月26日县公告上通过制定的,1967年1月1日开始使用,圆形中间的片假名”作鸟飞翔的姿态,恍若倒映在山中湖面上,通过县发展的姿态表现了县的自然与县民的友爱与团结。 县旗是县章制定后三个月制定的。1967年3月20日县公告通过制定了县旗。底色是橙色代表着降于县土的阳光,白色的县章代表了“日本屋脊”与县民如雪一般清纯与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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