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內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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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內侯,古稱內侯,又稱倫侯,中國古代爵位名稱。其名稱原意爲“居於函谷關內的封侯者”,秦漢二十等爵位中第十九等,僅次於徹侯(列侯)。
秦國首創二十等爵制,關內侯列居第十九等,作爲对立有軍功的将领的奖励。關內侯如同列侯一般稱侯,依據其功勞大小獲得不同大小的食邑,但無對領地的統治權,只有在食邑中按規定户數征收租税之权。關內侯的爵位可以由子孫世襲。
漢代继承秦代的二十等爵制,倫侯改稱關內侯,徹侯改稱列侯。漢代關內侯如同列侯一樣,都是賜予異姓功臣的最高等級的爵位,被賜予紫綬金印[1],可以世襲。但是關內侯被認為是附庸,不享有等同列侯的一系列權利和地位[2]。爲關內侯者,一般稱“君”[來源請求],如褒成君等,亦有称侯者,如劉敬所封建信侯。
魏朝末年,在晉王司馬昭的主持下,建立了五等爵制,位居列侯、關內侯之上。關內侯位於魏制九品官階的第六品,是爵位中最低等的一級。 自魏晋以後,爵位虛封,關內侯與其他爵位一樣,不再享有食邑。
南朝時期,關內侯仍然作爲爵位的一級。 南朝陳時期,關內侯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