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
陈明国(1966年10月14日—),男,汉族,四川仪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
生平
2008年8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5年1月任四川省司法厅厅长。2018年1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2021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2]。2021年3月22日,欧盟宣布制裁陈明国,并冻结其资产、对其实施旅行禁令。[3]2024年3月,接替王明山出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4]
参考文献
- ^ 陈明国. 中国法院网. [2020-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2).
- ^ 陈明国任新疆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王明山不再担任(图 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21-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2).
- ^ 新疆维吾尔人权:欧盟三十年来首次因人权问题制裁中国. BBC News. [2021-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5).
- ^ 陈明国已任新疆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 [2024-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1).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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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明山 |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24年3月- |
現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王明山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2021年1月-2024年3月 |
繼任: 潘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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