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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 (廣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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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1958年),臺灣資深廣告人,輔仁大學東方語文學系畢業,曾任聯廣文案、聯合報記者奧美廣告副創意總監、DMB&B廣告公司英语D'Arcy Masius Benton & Bowles創意總監、智威湯遜廣告公司英语J. Walter Thompson直效廣告總經理兼執行創意總監、聯廣經營總監兼創意顧問等。1999年他自立門戶成立「就是廣告有限公司」,但在2005年解散;同年5月2日另外成立「就是這樣有限公司」,任創意總監;現任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兼任副教授、創新智庫暨企業大學基金會講師。

生平簡歷

黃文博自1982年退伍後隨即進入臺灣本土廣告公司龍頭聯廣,擔任創意文案。1984年考進聯合報擔任記者,但解嚴前的媒體環境迫使他翌年選擇進入奧美廣告。當時正值奧美廣告引進整合DM、電話、人員、展示行銷等資料庫行銷直效行銷計畫,因而成為臺灣第一批有系統學習直效行銷的廣告人。

後來他替當時美國最大的信用卡業者美國運通推出「綠卡」系列廣告與行銷活動,獲得成功,便被智威湯遜廣告挖角擔任直效行銷部門總監;日後又接受聯廣董事長賴東明的徵召,回鍋接任聯廣業務部經營總監。1999年他自立門戶成立「就是廣告有限公司」;就是廣告歇業後於2005年成立「就是這樣有限公司」,出任創意總監。

此外,黃文博也投入廣告教育的行列,曾經分別在中原大學商業設計系、中國文化大學廣告系開課,現任世新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系與政治大學廣告系的兼任副教授。同時,他更活躍於廣告行銷講座、演講、課程與電視節目,並曾接下時報世界華文廣告獎時報廣告金像獎、4A協會廣告創意獎、時報廣告金犢獎金手指網路獎、2008年第43屆金鐘獎等獎項的評審工作。

爭議事件

遭爆婚外情

2004年5月27日,蘋果日報報導,黃文博於老婆在大陸工作時,在麥當勞內摸妹妹,牽著女子的手談情說愛兩小時。在事件爆發後,得到老婆的原諒[1]

發表不參戰聲明

2020年8月18日,黃文博於臉書發表〈不參戰聲明〉,拒絕以任何方式參與「因兩岸摩擦導致之軍事戰爭」:當台海兩岸發生軍事衝突,戰爭來時,他拒絕參戰。〈不參戰聲明〉稱,「如果兩岸不幸發生戰爭,是『自私加算計』惹火上身,如同貪玩碟仙卻請不走靈體,自作就該自受……如果兩岸不幸發生戰爭,是長期以來跳樑嚎哮、惡言尋釁的『逢中必反』人士心想事成,誰造業誰來擔」;並以俚語「死道友,不死貧道」諷刺蔡英文政府押寶時任美國總統唐納·川普,「這位美國貧道眼中,台灣是可以死的道友」[2];並引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1995年通过的1995/83决议声明“人有因良心而拒絕軍事服務的權利”[3]自由時報電子報稱,黃文博因〈不參戰聲明〉遭包括小粉紅在內的兩岸網友譏諷[4]。實際上,當時黃文博已屆齡除役,已無擔任後備軍人的義務。此外,民主進步黨律師黃帝穎指黃文博「串聯後備軍人不參戰」的行為涉嫌妨害兵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3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5]

著作

  • 《如何寫好廣告文案》,西尾忠久著、黃文博譯,臺北市:國家出版社,1993年,ISBN 9573602237
  • 《關於創意 我有意見!》,臺北市:天下文化,1998年,ISBN 9576215234
  • 《廣告遊戲:第一本現代廣告白皮書》,臺北市:商周出版,1998年,ISBN 7810364944
  • 《越活越靈光:50個鮮點子讓你過好日子》,臺北市:方智出版社,2001年,ISBN 9576797489
  • 《讓顧客掏腰包的策略行銷》,臺北市:時報文化,2003年,ISBN 9789571340333
  • 《廣告遊戲:第一本現代廣告白皮書》,汕頭市:汕頭大學出版社,2003年,ISBN 7810364944。(簡體字版)
  • 《去它的廣告行銷》,臺北縣中和市:我識出版,2004年,ISBN 9572944940
  • 《品牌,原來如此》,臺北市:經濟新潮社,2005年,ISBN 9867889312
  • 《贏在行銷》,臺北縣中和市:我識出版,2005年,ISBN 9867346173

得獎紀錄

  • 時報亞太廣告獎。
  • 時報世界華文廣告獎。
  • 4A協會廣告創意獎。

資料來源

  1. ^ 陳昱翰 曾嘉慧. 黃文博麥當勞摸妹妹 老婆不在 名嘴約會女客戶. 蘋果日報. 2004-05-27 [2020-08-19]. 
  2. ^ 丁世傑. 兩岸若開戰是政治算計 廣告才子黃文博臉書發不參戰聲明. 中時電子報. 2020-08-17 [2020-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1). 
  3. ^ 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Conscientious objection to military service., 8 March 1995, E/CN.4/RES/1995/83 (See point #2). 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1995-03-08 [2020-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4. ^ 網友氣炸!黃文博「不參戰聲明」被罵翻 小粉紅也吐槽.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0-08-18 [2020-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9). 
  5. ^ 李鴻典. 黃文博稱不參戰 律師黃帝穎:若+1違法!最重判5年. 三立新聞網. 2020-08-19 [2020-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9).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