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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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照勝
性别
出生(1955-03-29)1955年3月29日
台灣省台東縣關山鎮
逝世2016年3月18日(2016歲—03—18)(60歲)
台北市
国籍 中華民國
配偶張鈴(1987年—2003年)
凌美琦(2005年-2016年)
儿女一子

龔照勝(1955年3月29日—2016年3月18日),生於台灣台東縣關山鎮銀行家,曾任台糖董事長,第一任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生平

龔照勝生於關山鎮,家中有八個兄弟姐妹,龔照勝為么子。其父親是一名煙酒零售商,經同業支持下,成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區配銷處主任。其姑姑開設藥廠,銷售止痛藥五分珠」。

國立交通大學海洋運輸學系取得學士學位。留學美國,1983年取得印地安那大學商學碩士。畢業後回台灣,進入新加坡銀行工作。此後一直在台灣的外商銀行界工作,2000年任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台灣區總裁。

2000年總統大選時,支持陳水扁陣營。在扁政府時期(2000年-2008年),於2001年,以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台灣區總裁身份組織銀行招商團,伴隨財政部長顏慶章出訪歐洲,招募歐洲銀行前來台灣投資。因此事件,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壓力,喪失在中國的承銷權以及數個信貸案,龔照勝在2002年被迫退休。龔照勝控告瑞士信貸,獲得資遣費。在2002年至2003年間,龔照勝任東森美洲台顧問。

於2003年,龔照勝出任台糖董事長。2004年7月1日任金管會首任主任委員。

2006年,經當時台糖董事長余政憲舉發[1],檢方起訴龔照勝,認為他在台糖董事長期間涉入三項台糖弊案。龔照勝認為自己清白,拒絕請辭;遭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將他停職,撤換其金管會主委一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這三項弊案,分別在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獲判無罪。龔照勝於2009年另外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撤銷停職命令,但敗訴[2]。此外,在2006年,經法務部調查,龔照勝在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漏報名下財產,裁罰新台幣12萬元;2008年,龔照勝遭監察院彈劾。

2016年3月18日,龔照勝與友人聚餐時因心肌梗塞去世,享年60歲[3]

經歷

家庭

前妻張鈴,出身黑松張家。兩人在1987年結婚,婚後生一子。2003年兩人離婚。

與凌美琦於2005年再婚。

擔任金管會主委致力打擊金融犯罪

龔照勝於擔任金管會主委時期與警方合作打擊金融犯罪[4]

遭指涉及台糖公司弊案

龔照勝在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在任內,推出蘭花咖啡館,以販售麝香貓咖啡為號召。後經媒體揭露其使用的並不是真正麝香貓咖啡豆,業績也不佳,在半年後關閉。此外,推出詩丹雅蘭保養品。

在就任金管會時,被指涉及三項弊案,在2006年5月遭到台北地檢署羈押,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在2006年8月31日,被起訴,求刑7年。

這三項弊案分別為:

  1. 台糖生產的詩丹雅蘭保養品由特定廠商得標,遭疑圖利私人。
  2. 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開設的蘭花咖啡館遭疑違反《政府採購法》。
  3. 蘭花咖啡館顧問凌美珍(其妻凌美琦之姐)由台糖美國分公司聘任,但在台工作領取高薪。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2008年5月31日第一審判決,以龔照勝並無違法圖利私人、背信或公務員貪瀆之情形,也無損害台糖的利益,判決無罪與免訴[5]。2009年3月5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龔免訴及無罪[6]。2010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維持無罪判決[7]

龔照勝涉台糖弊案,遭行政院停止金管會主委職務;龔照勝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以一、二審被判無罪理由抗辯。2009年10月1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行政訴訟不受刑事判決拘束,仍判決龔敗訴,維持停職處分定讞。

監察委員洪昭男林鉅鋃發起調查;2008年,調查結束,監察院通過彈劾案與糾正案,彈劾龔照勝[8]

参考文献

  1. ^ 黃巽君. 台糖清門戶 舉發龔照勝. 台灣蘋果日報. 2005-11-15 [2016-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8). 
  2. ^ 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 撤銷停職敗訴. 聯合報. 01-10-2009 [2009-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04). 
  3. ^ 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驚傳心肌梗塞去世. 民報. 2016-03-19 [2016-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3). 
  4. ^ 陳中興. 打擊金融犯罪 金管、檢察合體. 自由時報. 2005-05-12 [2005-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8). 
  5. ^ 項程鎮. 涉貪污案 金管會前主委龔照勝一審無罪. 自由時報. 2008-05-31 [2016-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7). 
  6. ^ 台糖圖利案 龔照勝判無罪. 蘋果日報. 2009-03-06 [2009-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10). 
  7. ^ 楊國文. 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涉圖利案 高等法院更一審無罪. 自由時報. 2010-10-20 [2016-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8). 
  8. ^ 謝佳珍. 台糖蘭花咖啡館案 監院彈劾龔照勝. 中央社. 2008-10-27 [2016-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3). 
官衔
中華民國行政院
首任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首任
2004年7月1日-2006年5月11日
繼任:
呂東英(代理)
正任:
施俊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