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尼布楚條約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俄罗斯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俄罗斯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俄罗斯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欧洲历史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欧洲历史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欧洲历史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Untitled

我做了两处修改。1、增加中方谈判副手:佟国纲2、尼不楚条约的签订时有三种版本:满、俄、拉丁。说成中文不太恰当。--Potatohai 06:32 2005年8月27日 (UTC)

對,當時還沒有「中國」這個東西,只有大清帝國。「中方代表」是否應改為「清方代表」呢?Simonlo 13:48 2005年9月5日 (UTC)

不必修改。尼布楚條約正式拉丁本的漢譯本全文可在維基文獻中見到,裡面實際上已提到“中國”,所以並無不妥之處:
尼布楚条约
--Wengier留言) 14:07 2005年9月5日 (UTC)

我查过了,此条约满文版原文写的是Dulimbai gurun,即“中国”,而非Daicing gurun,即大清国。至于俄文版可以在俄文维基文库中找到[1],里面用是"китайского императора",即“中国大皇帝”("китайского"意即“中国的”)。因此若抛开碑文中的汉文等其它文本不谈,作为正式文本的满文版和俄文版皆已使用“中国”。--207.112.124.188 (留言) 2009年4月9日 (四) 19:56 (UTC)[回复]

最后,条约的拉丁文版本中关于边界的条款的原文可以在这儿看到:[2],里面有提到“... sint sub Imperii Sinici dominio”,相当于英文的“... belong to the dominion of the Chinese Empire”,意即“...属于中华帝国的领域”。很明显,条款是在说外兴安岭以南属于中华帝国(Imperii Sinici),以北则属于俄罗斯帝国(Ruthenici Imperii)。由此可知,条约的所有文本皆使用“中国”或“中华帝国”作为国名,包括最正式的拉丁文本。--207.112.90.152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3:31 (UTC)[回复]

漢人所講的「中國」是中國本部內的漢人國家,而滿清所講的「中國」是包括多民族的大清帝國,雖然都稱呼為「中國」,但根本不是指相同的國家。 滿清的正式國號是大清帝國,用「大清」才搞得清楚是講哪一個「中國」。

阁下留言时请记得签名。另清朝的正式国号是大清(如同明朝的正式国号是大明),但通称为“中国”,西方各国也称清朝为China等,区别只是朝代不同。条目开头清朝和中国均可提及。--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17:07 (UTC)[回复]

待议地区只字不提 不妥

尼布楚条约最权威的版本是拉丁文 也有满文和俄文版本 当中都有待议地区 建议增加说明 Hhsj留言2019年7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