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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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

你擅自將條目內容移走的做法是移動戰,屬於破壞行為,請勿繼續。219.85.212.81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05:07 (UTC)[回复]

致某IP用户

你坚持加入的内容已存在于政治犯列表中,并且本条目也多次给出了指向政治犯列表的内部链接,请考虑移步政治犯列表进行编辑,而不是继续在这里进行无谓的编辑战。

由于你不肯注册用户并不断变换IP,无法在你的讨论页进行交流,只能在这里提醒:根据WP:VD,手工剪贴条目内容方式移动条目属于移动页面的破坏;同时,WP:VD指出维基百科只容许自动确认用户移动页面,而且必须列出移动的原因,而你从未给出移动页面的原因。

--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13日 (五) 17:59 (UTC)[回复]

(!)意見:致Dingruogu,我在你的討論頁應該已經清楚地說明了,政治犯列表的內容才是本來政治犯的內容,現在的版本是P1ayer擅自對本來的內容(我編輯的內容)進行移動戰後,更改成的內容,我做的不過是回退P1ayer移動戰造成的破壞。再者,你指控我移除现有内容,如果你有仔細觀察,就能發現我是把本來的版本和P1ayer的版本都放入條目中,而你卻移除我編寫的大部分內容,是你在進行編輯戰。
我移動頁面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要把本來的內容放回來而已。219.85.215.91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8:38 (UTC)[回复]
你一直在说“移动战”,不知中文维基百科什么方针或指引定义了这一行为?哪里又说了他的行为属于破坏?

转述一下User:Zzarch的观点:“我以為政治犯列表應是單獨列出各個最為著名的政治犯(如林書揚、歐樹等),而不是介紹各國政治犯情況(後者應該屬於政治犯條目),更不是像現在一樣羅列所謂「美國扶植的獨裁者」。故我提議將各國政治犯情況移入政治犯,僅留下各個知名政治犯的介紹。”

我同意上面这一观点,因此我不再回退你最新的编辑。但是请考虑上述观点是否合理,同时整理一下这个条目和政治犯列表——现在实在太乱了,你认为呢?

另:请勿在我的讨论页上贴大量无关内容,我对政治犯这个条目一点兴趣都没有,谢谢配合。

--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13日 (五) 19:33 (UTC)[回复]

最简单的一个问题我直接改了,标题等级,见最新编辑。--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1月13日 (五) 19:35 (UTC)我没注意中立性的问题。交给User:Zzarch了。--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13日 (五) 19:37 (UTC)[回复]

整理條目

FYI,今日稍晚時我將整理這一條目及政治犯列表,嘗試解決一下這一長期編輯爭議。如果匿名使用者執意加入不中立內容,我亦不願打編輯戰,故將晚些時候一併解決。另,我不認為匿名使用者所引的一些來源符合可靠性要求(如Jericho Project),故如果該使用者希望留下這些內容,務請引用可靠來源。ZZArchtalk to me 2012年1月13日 (五) 19:54 (UTC)[回复]

(:)回應

  • .美國政治犯和林書揚的來源已經補上,並按照本來的順序將美國排在最上面。
  • .南韓和智利的政治犯內容在我提供的幾個來源中都能找到,如果閣下認為我編輯的內容不中立,請先在討論頁上指明您認為不中立的地方,勿擅自刪除。
  • .添加兩岸刑期最長的兩位政治犯。219.85.214.174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20:13 (UTC)[回复]
我同意ZZArch的意见。--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18日 (三) 21:02 (UTC)[回复]
您就是用漢語拼音或者通用拼音都更加有道理(教育部偏好),但您必須使用注音。考慮到您之前的編輯,這不是赤裸裸的企圖把美國放在列表最上方麼?ZZArch 抗議SOPA talk to me 2012年1月19日 (四) 06:35 (UTC)[回复]

林書揚的來源查證

那本書是人間出版社發行的,不是林書揚自費出版的,為什麼你會認定為個人出版物?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2年1月25日 (三) 05:36 (UTC)之前加入的。

此書為林書揚個人意見,拿來當作事實,便是違反中立性方針。另外我很好奇閣下從何處聽到了本人是管理員?(本人不是)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5日 (三) 05:36 (UTC)[回复]
  • .WIKI:可供查證有如下內容:"個人出版物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被接受。此情況是,出版人是受到肯定的專家,並從事與條目主題相關領域的工作,並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發表過文章。"林書揚先生本人就是政治犯,即為受到肯定的專家和從事與條目主題相關領域的工作,海峽評論也就是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您提出的"違反中立性方針"的指控不成立。61.64.140.13 (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07:19 (UTC)[回复]
本人是A=A专家这种逻辑不成立,就像本人是人并不代表我在人类学上得到过肯定一样。就算我是学术界公认的人类学权威,在学术界没有共识(比如有学术争议,或者支持的人不能代表整个学术界)的时候,把我的学术观点当作事实叙述仍然是违反中立方针的。满足可供查证原则并不代表就满足了中立性方针。--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4日 (六) 20:45 (UTC)[回复]

提議去除各國政治犯情況

由於「政治犯」一詞本身是政治性詞彙,列舉各國政治犯情況要麼將不中立客觀、要麼就會成為列舉各國互相指控之政治攻擊,沒有終結之日。據此,我提議依各語種維基百科之慣例(參見英文版、西班牙文版、日文版等等),於此條目中不列舉各國政治犯情況。關於具體某名被指政治犯者,請前往政治犯列表加入;如有異議,請在此討論,不要擅自回退。感謝合作。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5日 (三) 21:06 (UTC)[回复]

如果列舉各國政治犯情況是"不客觀",那無疑的其他任何關於政治的條目中所舉證的實例也是不客觀,這是甚麼樣的荒謬的提議?反對你的提議,也請你不要擅自大量破壞頁面。感謝合作。(OS:擅自破壞頁面的,居然叫別人不要回退你的破壞?)219.85.243.156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4:14 (UTC)[回复]
客觀不客觀我不和您在這裡吵,到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討論去。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6日 (四) 06:13 (UTC)[回复]
此节没有中心思想,除非把各国都有政治犯作为中心思想,不过如果把这作为中心思想的话,像目前版本那样具体介绍各国政治犯最近有哪些人是跑题和违反中立性方针的(最近的人比重太多)。就像我们写人类条目的时候不会包含任何汉族人的名字一样,描述一个团体的时候,研究的是团体的共性,而不是少数样本的个性(比如人的名字)。政治犯这个概念自古各国皆有,所以书写的时候应参考国际性、涵盖历史跨度较大的文章来决定一个细节对条目的重要性,仅描述一国一地一时的文章并不能证明这种重要性。如果在加入细节之前由编者自行认定而不是引用可靠文献阐述何时何地何人对条目足够重要,则属于原创研究(不论研究结果是否有争议)。另外,把琐碎章节另起一文,而且不改变文章覆盖范围的话,并不能解决这个原创细节重要度的问题,只是把问题转移到新的页面而已。建议:
  • 即使保留各国政治犯一节,也需要根据国际性、涵盖历史跨度较大的文献决定在全文内的篇幅。目前的篇幅显然是不合理的比重
  • 把各国政治犯细节分拆到按国家地区分类的条目下。目前文中的细节(比如个人案例)在缩小了文章覆盖范围之后是否变得值得一提需要重新根据当地文献衡量。
  • 如果一个细节没有被任何覆盖范围相同的文献提到,也没有文献支持以添加到任何足够关注度的条目,则删除。注意有些文献有地域性和实效性中心,即使主题相同,也可能因为这种隐含的地域和时间范围限制导致覆盖范围比声称的要小。
  • 如果在文中加入列表,则列表项目需要有同一个入选条件,以及需要有被列表支持的论点。

--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4日 (六) 21:55 (UTC)[回复]

(:)回應:"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併產生了新的立場。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你對"原創研究"的定義才是"原創研究"。61.64.137.59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12:40 (UTC)[回复]
不要偷换概念,我说的不是判断材料是不是原创研究,是指可以把已发布材料根据维基百科编辑的个人价值观点放到文章里这种想法属于原创研究,把材料添加到文章这个行为代表了你认为这个材料对主题有重要性,如果没有引用同一主题的可靠文献来使得这种观点可供查证的话,就产生了新的立场。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我们依赖于可靠文献来对材料进行筛选,决定材料对一个主题的重要性。举例来说,一篇主题是德国政治犯的文章,就算整篇主题都只提到德国政治犯,也不能证明用来德国政治犯在政治犯这个主题下重要性有多少(就像一篇主题是奥运期间建材市场放假的新闻,尽管全文都在谈奥运会的影响,也不能证明在奥运会条目中应该提到这条新闻一样,因为主题不同)。这并不代表这篇文章不能在德国政治犯这个主题相同的条目被用来评估各种材料的重要性,比如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应该被提到,或者用来支持政治犯条目中已经满足重要性条件的材料。我们判断材料对主题的重要性的时候,不应该根据个人价值观,而是应该根据可靠文献的判断。 --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19:11 (UTC)[回复]
(:)回應:}}:"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併產生了新的立場。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維基百科:非原創研
你對"原創研究"的定義才是"原創研究"。219.85.207.230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3:40 (UTC)[回复]
抱歉,我不认为我有更改定义。你的任何推论、争论和想法,包括但是不限于认为任何已发表或未发表材料在任何文章内值得一提这种价值观,在没有被发表的材料支持之前,按照你自己的定义,都是原创研究,不能在编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引用,也就是说,维基百科用户的价值观不是在一个主题内加入内容的充分条件(如果你想争议这一点,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去看看维基百科的破坏页就知道允许这一条的后果)。我们没有兴趣上维基百科看维基百科用户推广自己的价值观。我们是来查第二手来源,它们对材料的选择和对各方观点的评估才是读者感兴趣的。如果你需要推广自己的价值观,可以去努力让你的观点得以在维基百科之外发表,或者争取影响这方面的专家的写作过程。--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3:45 (UTC)[回复]
(:)回應:"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併產生了新的立場。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你對"原創研究"的定義才是"原創研究"。123.192.145.102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7:47 (UTC)[回复]
抱歉,我没有更改任何定义。我只是说你个人的价值观符合你对原创研究的定义而已,不能用来证明任何已发表材料在任何一个主题内值得一提。如果你要证明自己的列表包含条件不是中立原则中明确指出不应包含的极少数观点,那么应该很容易找到知名的人支持你的列表条件。我们没兴趣在任何媒体上看到"IP用户A创建的列表1"、“IP用户B创建的列表2”。--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8:24 (UTC)[回复]
(:)回應:"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併產生了新的立場。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你對"原創研究"的定義才是"原創研究";在你證明我的列表不符合中立原則之前,我也沒興趣讓你在這裡進行破壞。219.85.211.253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7:17 (UTC)[回复]
证明你的列表表达的中心思想(将某无名人士和诺贝尔奖获得者并列)和组织方式中立(你的版本给中文地区分配的篇幅过度强调了中国中心和台湾中心)和非原创研究(你建议的列表在任何地方发表过么?为什么你认为比时代周刊杂志的列表更有可供查证性?)的举证责任在你自己而不是在于我的意见。我的意见如何对你的列表是否有来源支持或者中立没有任何影响,这个是你的编辑是否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问题,你的任何编辑都需要可供查证,我看不出你有举出任何媒体有把某无名人士和诺贝尔奖获得者并列的例子。另外,Wordpress的博客就不要拿来当来源了,更不要把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开的博客的观点当作学术界共识描述。--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19:04 (UTC)[回复]
(:)回應:先生,您在說笑吧?甚麼時候維基百科規定說只有得到諾貝爾獎的人說的話才能列入?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指的明明就是不要用某一地區的觀點稱呼或形容事物,哪裡規定了甚麼篇幅的比重?又是甚麼時候維基百科規定只有時代週刊雜誌的列表才能列入?我的條目都已按照維基方針列明來源,完成了舉證責任。反倒是你不斷地曲解維基方針來破壞內容,是想濫用巡查員的職權嗎?27.105.11.144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5:12 (UTC)[回复]
先生,你举出的来源仅仅能够说明A属于政治犯,但是政治犯列表的本身的可供查证性仍旧不成立。如果只要满足是本文描述的团体的成员就可以列入本文的话,本条目需要列出古往今来所有可供查证的政治犯名字才可以不违反中立方针,你见过有任何人在一篇文章里列这么多名字吗?我们又不是在写人名大辞典。我没有说只有时代周刊杂志的列表才可以列入,我在时代周刊杂志之后第一句就列出了其他杂志的列表。我说的是,我们在列表的时候必须说明是这个列表是谁的意见。把“用户A认为值得一提的政治犯列表”拿来当维基百科的列表用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不论用户A怎么选择列表项目,把用户A的选择拿来当事实写都是违反中立方针的,我们没有证据证明用户A的选择或者排除列表项的方法是学术界共识,而且本条目的定义在国际法和其他组织中根本就没有一个共识。第二个是用户自己创建的列表在可靠媒体上发表之前属于不可查证的,如果随便某个用户的列表都可以加入条目的话,按照中立语气应该这么写:“维基用户A认为列表包含C、D和E,维基用户B认为列表包含D、E和F”,但是维基用户A和维基用户B都是不可靠来源,无法在正文内引用,所以就算改为了中立语气,也会因为原创研究的问题而被删除。--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8:52 (UTC)[回复]
(:)回應:
成为一个团体的成员的时间长度并不能代表学术界对这个人所做的研究有任何肯定,没有人认为最长寿的人能自动成为对世界各地的人种的生理特征和文化做研究的人类学专家。实际上,我还没看到过任何人类学家成为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的长寿记录保持者。其次,马英九邀请的是“互助会会长”黄英武,不是“政治犯专家”黄英武,就算新闻里头衔是政治犯专家,黄英武的前任是否有学术地位,文章没有说,你认为学术地位可以通过职位来追认,这个和认为一个教授当系主任的时候作出的研究被人肯定可以推出前任系主任的研究也被一样肯定一样荒谬,会长和系主任不是什么学术研究荣誉,而是管理职位,他管理的团体的成绩如何,和他的学术研究没有关系。他本人的学术地位,应该引用别人对他本人的研究的评价来查证。另外,中立方针里面有说,极少数人的意见不应列入。你主张一个包含林书杨的各国政治犯列表,这是你个人的意见,可靠来源在枚举各国政治犯的时候,有多少觉得他值得一提?你现在连一个这样的可靠来源都没有提出。别的条目,如果写的像这样不中立,也是会受到人挑战的。--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23:32 (UTC)[回复]
(:)回應:
……居然能推导出台湾之外没有人有资格研究政治犯这种结论……服了。我说了多少次了,你在各国政治犯里列出林先生是极少数人的观点,从目前的讨论情况来看,是只有你一个人的观点而已,你从头到尾就没有引用任何来源来证明在任何全球性政治犯列表里林先生有出现过,反复拿地区性列表充数,我们又不是在写台湾政治犯条目,我们是在写全球性的政治犯条目。另外,不要闹这种学术界不存在的笑话,关于政治犯的学术著作都在文章里面列者呢,自己不看也不要说别人没做研究。--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4:41 (UTC)[回复]
(:)回應:
  • 我少打字了,我的意思是"對台灣地區政治犯情況最了解的就是台灣地區政治犯們自己的團體,除此之外再沒有任何人有資格聲稱自己了解台灣地區政治犯的情況。"
  • 鳳凰網也證明了林書揚的觀點 红色特工汪声和之死:忆台湾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您卻繼續破壞條目內容。更惡劣的是,維基的極少數人,指的是世界上的極少數人,而不是維基討論頁的極少數人。您不斷地曲解維基的方針,只為了刪除自己不喜歡的內容,你根本沒資格當巡查員。27.105.8.221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15:09 (UTC)[回复]
  • 证明的是什么?他的观点很重要?我没看见这篇文章有把他的观点和任何别的观点比较。他的观点有全球性?我没看出来。他的观点是针对政治犯这个团体?主题明明是说的汪声和一个人,以偏概全都不是这么干的。

剛剛重新編寫了政治犯政治犯列表這兩個條目,移除了長期存留的不中立內容並按列表方針重寫了後者。希望大家可以前去審閱與擴充。ZZArchtalk to me 2012年1月14日 (六) 03:02 (UTC)[回复]

政治犯这个范畴好像有点大呢。如果要完成这个列表条目的话,应该会非常长。我觉得有两种方案比较好,一个是按照历史时期分列条目;另一个是不用条目,直接用分类代替这个列表的功能。--蓝色☆枫叶拉呱 2012年1月19日 (四) 14:12 (UTC)[回复]

政治犯條目的爭議

目前在政治犯條目有這樣的爭議,關於加入內容的客觀中立問題。這個條目從很久以來就有一名IP用家不斷加入極端不中立之內容,在我整理政治犯以及政治犯列表後,認為關於各國政治犯情況實無必要一一列舉(參見en:Political prisonerja:政治犯等),不然只能是做火藥倉之用;關於被指控為政治犯之人物,列入政治犯列表足可以,故本WP:BOLD清除了這些內容。現在此同一匿名用家對此提出爭議,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在此處討論,徵求社群意見。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6日 (四) 06:20 (UTC)[回复]

(:)回應:ZZARCH先生主張要把政治犯條目中,各國對待政治犯的情況刪除的原因居然是"不中立"??荒謬!如果這樣叫做不中立,同理可證,在種族清洗中,描述各國種族清洗的情況也是"不中立";在戰爭犯罪中,紀錄各個戰犯審判也是"不中立";在陳水扁馬英九當中,也該把那些甚麼醜聞的、米酒的通通都刪掉,否則也是"不中立"!ZZARCH先生?你昨天先是說我寫的內容沒有來源,就擅自刪除。後來我補上來源以後,你就把整個條目破壞,再跑來這邊要求刪除。我是IP用戶,但我從來沒有去放入無根據的東西,也不去刪除別人有來源的內容。反倒是你這個帳號用戶,不但刪除有來源的內容,還想透過互助客棧來將你不喜歡的內容破壞掉!你這個帳號用戶的維基魂還不如我這個IP用戶呀!61.64.140.67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8:29 (UTC)[回复]
(*)提醒:有關此條目的討論易發展成激烈的爭論。請盡量在回應評論時保持冷靜。祝 編安!Will629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8:35 (UTC)[回复]
(:)回應:感謝User:Will629的提醒。我想在此澄清一下,在政治犯條目當中,我向來不刪別人的內容,但總是會出現像是ZZARCH先生這樣的用戶,不斷找理由要刪除我貼上的有來源的事實。一下子說我不中立(我貼上的都是合乎維基方針的有來源的事實),一下子又說我是IP用戶(IP用戶不能編輯嗎?),然後完全不照維基的程序走,擅自刪除我寫的內容,這種事情發生很多次了。如果這邊成為火藥倉,也是因為這些人擅自刪除我寫的內容才造成的。虧他們還一天到晚指責我IP用戶的身分,自己卻不斷做出違反維基方針的事情。219.85.208.193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18:12 (UTC)[回复]
(!)意見:比起IP用户来,ZZArch显然更为可信。某些IP用户(不是说上面两位)不断变换IP,又不看讨论页或者无视他人意见又或者用多个身份混淆视听,根本无法交流。反正这种人也折腾不出来什么高质量的条目,当笑话看看完了。--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7日 (五) 00:50 (UTC)[回复]
(:)回應: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正是跟ZZARCH先生一起,不斷找理由刪除我寫的內容的用戶之一,經常違反維基的方針隨意刪文。相較之下,遵守維基方針和禮儀,不會破壞自己討厭的內容的IP用戶,顯然更為可信。61.64.241.38 (留言) 2012年1月27日 (五) 05:15 (UTC)[回复]
(:)回應: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今天又跑去政治犯條目大量破壞了,這就是某些歧視IP用戶的帳號用戶的真面目。61.64.142.13 (留言) 2012年1月27日 (五) 17:29 (UTC)[回复]
(:)回應:你看,回退一次就成大量破坏了,那你之前回退那么多次是不是大大大大量破坏呀?--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7日 (五) 17:41 (UTC)[回复]
(:)回應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先生,虧你還拿帳號用戶的身分來找我這個IP用戶的麻煩,你似乎不了解回退跟破壞之間的區別呀。一.在一個頁面中,沒有滿足維基的方針就任意刪文,這叫做破壞。你把條目中大量合法的內容都刪掉,這就叫做大量破壞,不是單純的回退。我回復被你破壞的內容,才只是回退而不是破壞。二.你這樣隨便刪掉我寫的內容,已經是第N次了,絕對不是"一次"。219.85.215.146 (留言) 2012年1月28日 (六) 03:13 (UTC)[回复]
那是因为大家都认为你写的内容不满足中立方针,没有明显入选条件的列表通常都会是这个结果,尤其是在本文这样描述的是各国没有统一定义的概念的情况下。即使每个列表项都是可供查证和中立的,认为它们能够相提并论仍旧表述了一种观点。比如把随便一个人和获得诺贝尔奖的世界知名人士相比,即使你把他们都列入男人列表这样入选条件完全符合可供查证和中立原则的列表,也是违反中立原则的,因为这个列表的创建本身没有参考可靠来源。就算有可靠来源创建了可供查证的列表,按照中立原则也应该按照可靠来源在列表时分配的比重来分配篇幅,在描述列表的时候,加入可靠来源没有列出的项目,按照维基百科:列表里面“如果没有参考资料支持一个主题被列入某一个列表,则将其列入该列表就是原创研究”的标准,属于原创研究。--Skyfiler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9:47 (UTC)[回复]
建議半保護條目,條目頁面不是屢次無理刪去不合己意內容(例如刪去Aung San Suu Kyi、Andrei Sakharov等[1])的「觀點戰士」(POV warrior)的宣傳場所。--Mewaqua 2012年2月13日 (一) 05:38 (UTC)[回复]
Mewaqua先生,你跟Skyfiler刪去了我編輯的大量不合你們意的內容,你們才是「觀點戰士」(POV warrior)27.105.17.151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3:49 (UTC)[回复]
我看不出有什麼原因林書揚值得享有比起幾個被台灣IP用戶刪去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更多的提及。--Mewaqua 2012年2月14日 (二) 04:28 (UTC)[回复]
我也看不出有什麼原因你們這群人有權利不斷地刪去符合維基方針的內容。27.105.8.221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14:53 (UTC)[回复]
你对方针的解读和管理员和其他维基人的解读完全两样,你在维基百科就没有信任的朋友可以帮你看看?--Skyfiler留言2012年3月8日 (四) 05:01 (UTC)[回复]

/del>我没注意中立性的问题。交给User:Zzarch了。--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13日 (五) 19:37 (UTC)[回复]

整理條目

FYI,今日稍晚時我將整理這一條目及政治犯列表,嘗試解決一下這一長期編輯爭議。如果匿名使用者執意加入不中立內容,我亦不願打編輯戰,故將晚些時候一併解決。另,我不認為匿名使用者所引的一些來源符合可靠性要求(如Jericho Project),故如果該使用者希望留下這些內容,務請引用可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