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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熱依扎·阿里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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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依札多用名問題及衍生全名使用爭議

我找遍熱依札,但網路上很多都是寫热依扎,面對這種情況,那我要該怎麼辦?若是直接移動就好了,原本還留著熱依札要怎辦才是?還有,热依扎全名顯示热依扎·阿里木江,那我要該使用全名呢,還是採前三字(熱依札热依扎?),這中間出現簡體繁體的版本,我試過,每個名字都沒有通用,全都紅字,若是全部都重定向,創出來就好幾個了:热依扎·阿里木江熱依扎·阿里木江熱依札·阿里木江热依扎·阿里木江),這又該怎麼辦?--GaomeiWu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18:32 (UTC)[回复]

條目名繁簡是基於先到先得原則,完全看一開始創立該條目之創建者創的是繁體還是簡體條目名,其餘條目可做重定向到此條目。--Znppo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18:37 (UTC)[回复]
依市場而言,活躍於兩岸三地的媒體上,以「热依扎」找出的訊息相對於热依札來得多,即便改成是繁體來找,亦是如此,這是否足夠說明什麼嗎?--GaomeiWu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19:43 (UTC)[回复]
已重定向。若繁简一一对应,则创建繁简之一即可。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4日 (日) 18:44 (UTC)[回复]

還有一個問題,你們忽略了。熱依札在網路上似乎很多媒體報導都寫热依扎,你們覺得熱依札需要保留著使用嗎?而且「札」、「扎」並不會隨簡繁轉換而有變化,我擔心你們剛剛創建出來热依札熱依札·阿里木江热依扎·阿里木江會不會有誤導後果?---GaomeiWu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19:34 (UTC)[回复]

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繁簡命名是依先到先得原則,繁簡誰先創條目即依此為條目名,不會因為使用搜尋引擎在網路搜尋的資料為簡多繁少、或繁多簡少而影響,也不會因為簡體市場大或繁體市場大就影響到此條目名。
名字是「札」、或「扎」,如果後續有可查證之來源,例如本人親自正名、經紀公司、唱片公司正名,等等可查證之來源,則可做條目上的移動轉移到正確之名稱,當然移動到新的條目名還是跟原本初始條目被創建之條目名為繁或簡有關,若為繁體條目名,經本人正名為是「札」、或「扎」後,則移動到新的繁體條目名;若為簡體條目名,經本人正名為是「札」、或「扎」後,則移動到新的簡體條目名。--Znppo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0:11 (UTC)[回复]
好複雜!所以現在我提出上述發生的問題都可以視為沒問題嗎?--GaomeiWu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0:18 (UTC)[回复]
繁体中文里面也有“扎”字吧?那么“熱依札”里面的“札”就是错别字。—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0:25 (UTC)[回复]
原理蠻簡單的阿。
條目之繁簡命名屬於先到先得原則→覺得條目名取錯了可以拿出可供查證之可靠來源把條目移動到正確名稱(在繁簡先到先得原則下執行條目移動)
你說的條目名怕取錯了,問題是在現在這個時間點誰也不能斷定誰對誰錯,等到更進一步的跡證出現再把條目移動到正確名稱即可,也不會有誤導的問題,因為維基百科是根據可供查證之第三方資料作匯集及編纂,有多少證據有多少來源就編多少。--Znppo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0:59 (UTC)[回复]
我用Google搜索的结果是“熱依札”不存在,只有“热依扎”(简体)和“熱依扎”。大部分是“热依扎”(简体)和“熱依扎”,但“熱依札” 还是有8000个结果的。最好是咨询本人或经纪公司确认。—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1:08 (UTC)[回复]
我还是倾向认为这是台湾媒体繁简转换错误的结果。热依扎是北京人,在大陆演艺圈出道,活跃在大陆演艺圈,她的名字一直使用“热依扎”,没理由为自己弄一个特定的繁体名字。—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1:31 (UTC)[回复]
維基百科的條目有先到先得原則也沒辦法,不然照您的說法,台港澳藝人跟台港澳地名應該全都創成繁體因為這些人跟地點都在台港澳演藝圈出道、地理位置在台港澳;大陸藝人跟大陸地名應該全都創成簡體因為這些人跟地點都在大陸演藝圈出道、地理位置在中國大陸,也不用管什麼先到先得原則了。--Znppo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1:37 (UTC)[回复]
  • 對於人名,我認為應該是名從主人壓到先到先得,比如热依扎在大陆演艺圈出道,她一直只用简体名字,而且她的支持者也較多使用简体,很可能她條目的讀者也多是简体用家;在照顧她本人及她的讀者的考慮下,用简体來命名她比較恰當。台港澳同理。 -CommInt'l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1:50 (UTC)[回复]
这个和繁简问题没有一点关系。热依扎的繁体是熱依扎,熱依札是一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名字。就好像杨千嬅曾经被大陆叫杨千桦,但其实是错别字。—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1:55 (UTC)[回复]

恭录方针相关

查了一下,命名常规方针里面是这样说的:

  • 名从主人
4.人物,如果其个人发表的作品,或其认可的中文官方资料中出现有他本人的中文姓名或译名的,以该中文姓名或译名来命名,如陆克文。
  • 当运用“名从主人”、“时间优先”和“常用名称”三原则进行命名而有冲突时,应当遵循以下惯例:
    1.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为常用名称时,应当使用该名称。
    2.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3.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而不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的名称。
    4.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不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则時,可以用其它命名規則代替。

热依扎自己认可的名称是热依扎,在大陆地区常用,符合“名从主人”原则,所以根据方针,“名从主人”方针确立的名称优先于“时间优先”原则确立的名称,应该使用“热依扎”作为条目名称。—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2:15 (UTC)[回复]

建議改名:“热依扎”→“熱依扎·阿里木江”

热依扎” → “熱依扎·阿里木江”:完整人名。--紺野夢人 2022年6月7日 (二) 05: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