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Manchiu/Archiv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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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HINA123我的帳號為何被封鎖?

中華民國才是我們國家的名稱 Repulic of China 我的帳號哪邊不妥???為什麼要矮化自己的主權,叫自己台灣,我們不是台灣國 而且台灣一詞容易導致誤導,被視為是一個地區名稱,與香港澳門一樣,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 要叫自己中華民國,才是與對岸對等公平的政治實體,請解釋為什麼封鎖我的帳號名稱

如果這樣叫混淆,那世界上雷同的國家名稱多得很 Iran vs Iraq 才差一個英文字,不是每天都申請混淆,還有剛果 vs 剛果共和國,都是一樣的 請拿出你的身分證,上面印的叫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 我的國家不叫台灣 還我帳號!!! 而且我編輯的頁面都是真實新聞 卡神楊蕙如妹妹看霸王球賽 閃靈在自己的BLOG說要和阿扁決鬥,為什麼我不能添加此類新聞


罷免 Istcol

RE:

看來是在下判斷失誤,謝謝您提醒。—Cp111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4:39 (UTC)[回复]

有關移至該新條目推薦的投票

[1]中應該不只有一票吧,見[2],請幫忙修復,謝謝。-Evers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7:34 (UTC)[回复]

提醒您一下

您今天和昨天更新DYK时,都忘记把条目列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分类存档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6:33 (UTC)[回复]

檀君朝鮮

该条目编辑站又起,但是在下提议等参与编辑的那位朋友把日语翻译完成了在进行处理,谢。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1:35 (UTC)[回复]

回:請補充檔案File:Sir Thomas and Lady Southorn.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您好!本人已依指示補充相關資訊,感謝您條以上資料的關注!—ClitheringMMIX 2009年7月4日 (六) 06:44 (UTC)[回复]

請補充檔案File:TempEngWeb017b.sv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0:10 (UTC)[回复]

經查證以後,發現此名稱乃該大學之專有名稱,尤以由該大學所製之網站最能證明這點。現本人已把名稱重設為「首都大學東京」,及合併相關歷史。特此通知,敬希 垂注。另外,還請閣下適時存檔,誠留言已囤積甚多。—J.Wong 2009年7月4日 (六) 18:06 (UTC)[回复]

Renamed at jawiki

Istcol, 您好! I am ja:User:Kanjy, one of bureaucrats of Japanese Wikipedia. I renamed your jawiki account "Istcol" as per your request. Best Regards! --Kanjy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23:59 (UTC)[回复]

诚邀

您好, 诚挚邀请您加入以制作历史地图(中文,东亚历史为主)为目的的小组,用以充实wiki缺乏的重要资料, 也可以以此来修正网络上的一些带有明显主观偏见的信息,所以我们需要像您这样的人才来充实我们的小组, 相信您的加入能够为我们的地图制作提供宝贵的资料。志愿加入者可以跟我联系。 谢谢各位志士的支持。 祝愿我们能一起打造更加精彩的维基百科。Evawen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5:54 (UTC)[回复]

编辑战

您好,汉族条目正在编辑战,回退早已过三,烦请前往关切,谢谢。Wcam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02:00 (UTC)[回复]

您好,該條目在新條目推薦時,推薦票數不只二票,不過後來貼到討論頁面時只剩二票,已自行修正,不過還是覺得要通知一聲。 PS 若此作法有不妥之處,也請告知,謝謝。 Wolfch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6:46 (UTC)[回复]

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

提醒您一下,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我发现您有些滥用回退功能:

  1. [3][4]:在Wikipedia:回退功能#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回退功能中提到这样的回退只能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例如破坏、被封禁用户的编辑或用户名字空间内的页面。其他类型的撤销必须附带详细的编辑摘要,因此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这两个回退就违反了这项规定。如果回退的原因是因为侵犯版权,一定要在编辑摘要中注明侵犯了谁的版权。
  2. [5]:匿名用户在宜兰县条目中加入“蔥油餅:宜蘭的蔥油餅大多都採用三星蔥、因其品質好,所以吃起來蔥的香味很濃郁可口”一句。虽然这有点广告、宣传的成分,但并不意味着这一句是错误的。在en:Wikipedia:Reverting#When to revert中提到:“reword rather than revert”(与其回退,不如改写)。只要把这句话中的网址去掉,再删掉后面的“因其品質好,所以吃起來蔥的香味很濃郁可口”,变成“蔥油餅:宜蘭的蔥油餅大多都採用三星蔥。”这样不就可以了吗?
  3. [6]:请仔细看看这个编辑,不仅把台字改成臺字,下面还有更新数据,添加内容等。如果要回退,只需把臺字改回台字即可,为什么把其它建设性的编辑也一并回退?
  4. [7][8][9][10]:我完全搞不懂为什么要回退这四个编辑。
  5. 在回退时,千万不要使用Bot rollback功能!en:Help:Reverting#Bot rollback可说了,“This should not be used for reverting a change you just don't like, but is meant only for massive floods of simple vandalism.”就是说,只有在短时间内遇到大量简单破坏时(例如以每分钟20次编辑的速度大量张贴广告),才可以把破坏在最近更改中隐藏。例如您在回退国立故宫博物院的编辑时,就使用了这个功能,这可以从[11][12]看出来。本来这个回退就不恰当(见第三点),还把它隐藏不让人看见,这对维基百科是多大的危害,你不知道吗?

以上这些都是所有管理员都应该知道的,而你从2009年4月起就一直在违反这些规则。如果你再让我发现你回退侵权内容时不填写编辑摘要,如果再让我看到你使用一次Bot rollback功能,我就会申请罢免你的管理员权限。--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7:48 (UTC)[回复]

你随意在回退他人的编辑时,不检查其中有用的内容;对于侵权性编辑,只有他人得到通知后继续添加侵权内容,方为破坏—Ben.MQ 2009年7月6日 (一) 07:23 (UTC)[回复]
[13]都算破坏?在我看来不算破坏—Ben.MQ 2009年7月6日 (一) 07:26 (UTC)[回复]
先前语气不好,先向您致歉—Ben.MQ 2009年7月6日 (一) 07:50 (UTC)[回复]

我昨天警告你之后,你没有改正,没有承认错误,没有解释回退的原因,反而在我的对话页留下这样一段话:

只要没违反方针便行,请先看看wikipedia:破坏的类型。至於利用机器人,我奇怪为何不能使用,更不认为会上升到危害维基百科程度?你认为反破坏会比破坏更为严重?最后,你没有权力限制未违反方针的用户的编辑权利。同时你应知道,指责人时应想想自己有没有犯下同样行为。--Advisory 2009年7月6日 (一) 04:19 (UTC)

  1. “只要没违反方针便行,请先看看wikipedia:破坏的类型”:如果没违反方针当然可以了,但是这两个编辑[14][15]不是违反了Wikipedia:回退功能#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回退功能这个正式方针吗?以前曾经有过管理员看到某个用户添加没有维基化的内容,看起来很像侵权,而将其回退,但实际上是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不是抄自其它网站([16])。你回退侵权内容时不在编辑摘要中注明侵权网址,这样大家都不知道你回退的内容究竟是侵权还是不侵权。
  2. “至于利用机器人,我奇怪为何不能使用,更不认为会上升到危害维基百科程度”: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这个回退[17]本来就是错误的,还不让别人发现,这不是错上加错吗?
  3. “你认为反破坏会比破坏更为严重”:如果反破坏时粗心大意,或者方法不当,确实非常严重!破坏一个页面,例如在某个条目中加入“aaaaa”,后果顶多是其他人阅读时感到奇怪;但是,胡乱回退其他人(尤其是新手)正当的编辑,还不向他们解释理由,会打击他们的自信心,使他们不敢编辑维基百科,这不是更严重吗?
  4. “同时你应知道,指责人时应想想自己有没有犯下同样行为”:你可以看看我的用户贡献,有哪一个回退是不恰当的。

我现在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请你立即解释回退这四个编辑[18][19][20][21]的原因,并保证从此不再犯以上错误。否则的话,我将立即申请终止你的管理员资格。--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0:21 (UTC)[回复]

关于条目“中国国立大学列表 (1911年至1949年)”

您给出的侵权地址是2007年3月才发的文章。(这篇文章复制粘贴维基百科条目的时候连“参见xxx”字样都忘记去掉而你竟然视而不见)而我恢复的条目内容早在这之前就有了。 分明是那家网站侵权而你竟然本末倒置。 建议您以负责的态度来检查侵权。 —Xtx sinan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8:23 (UTC)[回复]

KEIM扰乱破坏

User:KEIM多次报告不是破坏的内容,诬蔑其他维基人([22][23][24][25]等等,太多了),已经构成Wikipedia:扰乱Wikipedia:破坏Wikipedia:人身攻击,经管理员警告([26])后仍一意孤行([27]),希望您予以封禁,并移步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予以仲裁,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7月9日 (四) 00:58 (UTC)[回复]

请问管理员,我诬蔑哪位维基人是棒子了么?除非某人自己承认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1:30 (UTC)[回复]
“骚扰和人身攻击”不是破坏,方针写得清清楚楚,况且我所说的棒子是针对某些造假的韩国媒体和专家,并非针对某个维基人,还请管理员公正执法。——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1:32 (UTC)[回复]
[28]是针对韩媒,[29]也是针对韩媒,并没有针对某个维基人,况且我也不可能诬蔑某个维基人“造假”,韩国媒体也不可能是维基的编辑者。——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1:35 (UTC)[回复]
关于韩媒可能的其他造假 蘇州宇文宙武 朋友已经去函求证,相信近日会有更多的证据。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1:41 (UTC)[回复]
如果对非维基人的蔑称也能算人身攻击的话,那维基里的人身攻击太多了,有人蔑称大陆为共匪,有人蔑称日本为倭奴,有人蔑称苏俄为老毛子,也有人蔑称美国为美帝,管理员对他们进行过警告了么?——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1:45 (UTC)[回复]
既然管理员认为我不是人身攻击,还请对KEIM的扰乱行为重新仲裁,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1:50 (UTC)[回复]
KEIM恼羞成怒了,他已经开始针对您启动罢免程序[30]。——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2:56 (UTC)[回复]
又开始投诉了[31],建议您对其扰乱行为实行封禁。——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2:59 (UTC)[回复]
我覺得那個罷免雖然不合程序,但你也應該避嫌,交由其他管理員刪除該頁。--Nthgd 2009年7月9日 (四) 03:12 (UTC)

高句丽

请问你为什么不恢复,被恶意删除的信息框的内容?KEI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1:26 (UTC)[回复]

高句丽语为(古朝鲜语分支)? 请相关人士不要在添加这些不可查证的信息,况且是不是与股朝鲜语有关系,在高句丽语言的条目里有讲。 至于地图,还是与多数编者商议好在进行替换吧。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1:30 (UTC)[回复]

  • GZhao从未说明大幅删除的原因。 况且因局部细节而将大幅内容删除是恶意的。你这样偏执是不对的.请问你为什么不恢复,被恶意删除的信息框的内容?KEI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1:34 (UTC)[回复]

有位大哥又卷土重来了,请阁下关注。 [32] Gzhao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4:44 (UTC)[回复]

特色圖片存檔步驟

根據維基百科:特色圖片評選#存檔程序

如該圖片未在Wikipedia:每日圖片展出過,請替換裏面其中一張近期將在首頁展出的來自維基共享資源的每日圖片(盡量選擇素質較差的圖片),並配以文字。

可是本月當選的香港島商業區日景,你忘了進行這個步驟。我已在Wikipedia talk:特色圖片評選/2009年7月#替換每日圖片留下一些建議。—Hargau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1:51 (UTC)[回复]

想看被刪除的罷免提案

對於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Istco,我不清楚詳細經過,可以讓我看之前被刪除的內容嗎? 還有,你自己刪除提案是不對的,這應該迴避。--俠刀行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4:30 (UTC)[回复]

伊宁事变

Istcol你好,麻煩可否把Talk:第二東突厥斯坦共和國討論頁移動到伊宁事变條目?因為這個討論頁本來是屬於伊宁事变的,而內容亦全部只關於伊宁事变,只是在2008年5月10日 (六) 18:43被錯誤移動到第二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條目。—感靈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5:22 (UTC)[回复]

再謝謝你的幫忙,我都忘了自己已有移動功能。 :) —感靈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4:07 (UTC)[回复]

南京理工

从其他网站复制就是侵权,除非您是文章原作者,否则不能添加到维基百科--Advisory 2009年7月10日 (五) 13:26 (UTC)- 您给我的留言

从大学官方网站引用一些内容也算侵权?而且我还经过了整理,未全盘引用,现在百度百科南京理工大学这个词条的最新版就是我编辑的,我从那边把这个版本引用过来算侵权吗?如果严格这么说的的话维基没多少是不侵权的,而且也不利于维基词条完整性提升,这个词条我先后修改过四次都未通过审批,我已经做了四次无用功,耗费了不少时间,想为维基做点贡献真是很难,目前这个词条的内容太不详细,真的是很需要补充了。--Lovewikizh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2:56 (UTC)[回复]

算了,我暂时放弃,已经做了4次无用功,也花了不少时间。我提交给百度百科都审核通过了,同样的内容拿过来就不行了。现在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词条这么久了还是就那么一点点内容--Lovewikizh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9:51 (UTC)[回复]

义勇军进行曲

原标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要移动也应该移动到简体字的义勇军进行曲,有人强行移动到繁体字并做了小动作([33]),使得不能移回,请管理员修复,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3:22 (UTC)[回复]

RE: 请补充档案File:Boston Red Sox.pn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本人已经将上传图片所要求的虚线内所有的内容填写完毕,原图的出处来自 [34] 的标题“[35]”,我做了放大和润滑的处理,请阁下指出究竟什么是“来源信息”?这还不能算是来源信息?至于版权,球队的logo可以用于和球队相关的新闻和报道中,我不知道阁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版权和出处是何用意?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7月11日 (六) 04:32 (UTC)[回复]

恶劣的人身攻击

[36],请管理员处理,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5:18 (UTC)[回复]

你憑什麼封禁我的用戶:陳凰鳳的註冊本名?

我是陳凰鳳,越語本名陳氏凰鳳,確實是定居於台灣的越南籍配偶,現在我可是實踐大學的碩士。

我不明白你為何認為我是什麼用戶:影武者的傀儡,敬請提出證據,或者是恢復我的用戶:陳凰鳳的編輯權利,否則我要對你採取法律途徑的訴訟!

--61.219.36.157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1:08 (UTC)[回复]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Manchiu/Archive3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计划页面翻译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全麥麵包是一个Whole Wheat Bread。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2:34 (UTC)[回复]

请停止

请停止。如果你继续移动页面到不恰当的标题,或者在相关讨论结束前进行移动,你将会被封禁而暂时无法编辑维基百科全书。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8 (UTC)[回复]

為何封禁User:陳凰鳳?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她是影武者?請調閱相關紀錄給我。--俠刀行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5:37 (UTC)[回复]

请将KEIM封禁

User:KEIM挑起的编辑战已经不只一次了,他多次无故删除别人编辑的内容,已经构成维基百科:封禁方针中的“持续编辑战或过度回退”。另外,其回退一般不超过三次,但已经构成维基百科: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中的“游戏维基规则”,构成封禁方针中的“持续扰乱维基百科的行为”。请求管理员将其封禁,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4日 (二) 01:01 (UTC)[回复]

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

现在终于搞清楚文中“达~赖~喇~嘛”是关键词,使得我(估计很多大陆维基人也是)不能进入此条目,能否将其替换为丹增嘉措看看效果?——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4日 (二) 04:47 (UTC)[回复]

呃,其实丹增嘉措就是指现任达~赖~喇~嘛,替换一下是为了让大陆维基人不用翻墙就能够进入此条目编辑。另外,请您将我对话页的“达~赖~喇~嘛”换成我现在这样写的样子(即“达~赖~喇~嘛”),刚才我去看您留言时又撞墙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4日 (二) 05:04 (UTC)[回复]
晕,我终于发现与丹增嘉措有关的“西藏~流亡政府”和“自由~西藏”都是关键词。不过我还是有补救的提议,因为“西藏~流亡政府”既不算国际组织,也不算国家和地区,那么丹增嘉措的讲话应该算其个人的看法,建议您将“西藏~流亡政府”删去,仅保留旗帜即可。另外,您修改的“达~赖~喇~嘛|丹增嘉措”的形式不太对,因为“达~赖~喇~嘛”有很多个,而丹增嘉措只有一个,建议您直接改成“丹增嘉措”。防火长城真是伟大啊!——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4日 (二) 05:22 (UTC)[回复]
呵呵,刚才终于翻墙把他给改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4日 (二) 06:51 (UTC)[回复]

请您协助

用户框模板{{User Chrome}}与{{User Google Chrome}}重复,Category:Chrome 用户Category:Google_Chrome 使用者重复。在下已将{{User Chrome}}重定向至{{User Google Chrome}},但不清楚如何将Category:Chrome 用户中的用户移动到Category:Google_Chrome 使用者,请您帮助。—Leon3289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09:27 (UTC)[回复]

谢谢!—Leon3289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0:27 (UTC)[回复]

请注意CSD R2是“跨命名空间重定向──由条目的命名空间重定向至非条目命名空间,或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时遗留的重定向”。因此Wikipedia:跨语言链接等并不符合此标准,请不要删除此类页面,这会导致已有链接损坏。--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1:15 (UTC)[回复]

我注意到该用户被以“屢次加入侵犯版權的內容”为理由封禁。但在封禁约半天前,我已经给他发出过警告(User talk:Koorun#2009年7月),在警告后,没有新的侵权内容被加入。因此我认为这(在执行封禁时)已不构成“持续的侵权行为”(已经不再持续,见WP:BLOCK),现在我已经予以解除封禁。--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5:23 (UTC)[回复]

封禁时没有同时在用户对话页解释原因,我认为这也是不恰当的。见WP:BLOCK#知會用戶。--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5:26 (UTC)[回复]

解封請求郵件列表

您好!經過申請以後,現本地已有處理解封請求郵件列表,凡管理人員俱應加入以協助處理用戶之解封請求,現敦請閣下移步至下列連結並依照頁面指引完成訂閱程序︰https://lists.wikimedia.org/mailman/listinfo/unblock-zh 。敬希 垂注。--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9:03 (UTC)[回复]

請問構成破壞之標準

關於久遠之編輯行為,我最初是在互助客站提出請社群關注,後有用戶回答可提報破壞。我第一時間並未認同提報破壞的做法,但後來見破壞提報中有因為「持續加入主觀意見」理由而遭封禁者,而久遠不斷加入原創研究,不知是否符合破壞條件?又如不符合,對於不斷違反編輯方針之用戶應如何對應為宜?—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5日 (三) 18:03 (UTC)[回复]

維基百科:封禁方針#需要封禁的情況防止破壞一節,有持續的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一條。久遠累次違反非原創研究與可靠來源等方針,是否已符合本條之規定?—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5日 (三) 18:42 (UTC)[回复]

回复

请问我在哪里挑起编辑战了?请不要无端指责。KEIM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23:21 (UTC)[回复]

关于210.6.97.224的编辑行为

该用户大量编辑学校类条目,最近将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国立罗东高级中学的条目都挂上快速删除,阁下回退后继续挂上。不知是不是应该警告一下?—快龙到此一游 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7月18日 (六) 00:44 (UTC)[回复]

頁面一旦以G11為理由提速刪,非管理員用戶即使不提醒管理員,程序都一定會到了管理員手上的了,非管理員用戶只需要讓管理員自己決定該條目是否合乎「明顯廣告」,如果合乎,那刪了無壞;如果管理員認為不合乎,管理員會撤去模板並決定是否需要警告,非管理員用戶沒甚麼需要擔心的。
而且,速刪模板我只掛了兩次,沒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違反了自然有機制制裁我。
竊以為,如果真想找誰去警告一下,Wikipedia talk:礼仪#有否觸犯「礼仪」方針?裡提到那位仁兄應該比我更值得大家關注。--210.6.210.17 2009年8月31日 (一) 19:36 (UTC)

關於朝鮮半島歷史的列表

  • 這個列表原本是稱呼朝鮮半島歷史,是為了避免單用朝鮮或韓國會偏頗一方,所以統一使用朝鮮半島。可是蘇州在朝鮮半島歷史討論的結果,人數只有三個,討論結果忽略韓國史的稱呼,我覺得單用朝鮮的稱呼不是很中立的用法,再討論頁也有人解釋。而且,條目名稱修改和列表名稱沒有直接的關係,他應該要在列表的討論版發問,而不是擅自修改。—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9年7月18日 (六) 04:52 (UTC)[回复]

关于删除

虽然阁下工作量很大,但是这种不填写任何删除理由的行为,实在是说不过去—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8日 (六) 06:19 (UTC)[回复]

另外关于侵权的回退,仍然希望您写编辑摘要,或至少回复一下您对这类编辑的态度(例如是否认为是破坏)。此外明显是一个不懂得如何正确使用重定向、消歧义的用户,直接回退实在说不上妥当—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8日 (六) 06:27 (UTC)[回复]
代码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懂的—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8日 (六) 11:55 (UTC)[回复]

请问为什么删除我的关于唯易动漫的词条解释

请问为什么删除我的关于唯易动漫的词条解释 望回复谢谢 --八口先生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3:06 (UTC)[回复]

该条目如果在之前的一个月内有提名过优良条目评选但未通过或者是有提名过优良条目重审并获得通过,那么请暂时不要提名该条目,等满一个月后再进行提名,否则的话,该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似乎汉中市在一个月前有过提名过GA?--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19日 (日) 03:17 (UTC)[回复]

关于File:Snecma logo.png

我已经选了LOGO版权模板,还需要什么?英文版那边也是用的这个模板。--一葉知秋切磋 2009年7月19日 (日) 07:11 (UTC)[回复]


关于暨南大学词条

为什么把我编辑的暨南大学条目列为半保护?请问帮自己学校设立条目,运用官方解释有什么侵权可言!?我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请回答!!

条目林政穎被错误地快速删除

您好!在下由于浏览器的显示问题,错误地将林政穎的原先内容看成了空白,因而提交了快速删除。然而在删除日志中我看到条目中原本有不少内容。因此,阁下有无办法帮助我恢复该页面的先前版本?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我表示最大的歉意!谢谢!祝编安。--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0:46 (UTC)[回复]

好的,知道了。刚才惊出一身冷汗……祝编安。--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0:55 (UTC)[回复]

KEIM仍然在移动并将内容改为“韩民族”,请保护,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0:39 (UTC)[回复]

报告管理员,KEIM已经违反3rr,我已在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提出,更何况他再次挑起编辑战,请予以处理,谢谢。另外,日本朝鲜族编辑和移动战开始前的版本是 这个,请回退至此版本,再次感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0:55 (UTC)[回复]
非常感谢。既然您已经警告在先,他这次是明知故犯,“罪上加罪”,最多在讨论页上再次胡乱申诉,不理他、不接封他就是了。再次感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2:50 (UTC)[回复]
谢谢您。不过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防止他反扑。——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3:12 (UTC)[回复]

何止,其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中立性原則,應當至少一個月的封禁期。—Mokaw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0:57 (UTC)[回复]

小躍要成為管理員

乌鲁木齐暴力事件相关讨论

霹雳小豪讨论 | 貢獻)在Talk: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屡次加入与讨论无关的人身攻击性政治言论,我删除后仍执意加入([42][43][44][45][46][47][48][49][50][51]等等,太多了,不胜枚举),屡劝不听([52][53]),并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54][55]),已经构成扰乱和破坏。

多次攻击我的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伪”,也就是说我是“伪政权治下之人”([56][57][58]等等),多次含沙射影我是五毛党[59]太多了),请您还我一个公道。——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24日 (五) 06:38 (UTC)[回复]

投訴 user:player23 人身攻擊

user:player23 罵我無聊,向我人身攻擊。 這是證據 請處理。 多謝!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2:45 (UTC)[回复]

歡迎閣下前去投票

閣下您好:
目前陳鴻珍正在進行投票,請閣下前去發表意見。

補充檔案File:14C(鯉魚門).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如何補充檔案File:14C(鯉魚門).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中山隱者(找我) 2009年7月26日 (日) 05:44 (UTC)[回复]

RE: 請補充檔案File:Microsoft office 2008 logo.pn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This is an logo extracted from Wikipedia (English). Sorry I haven't add a remark on it. Thank you for your kind attention.

hckwan


請求解封

User:Tp61i6m42008請求解封。--91.121.183.132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7:32 (UTC)[回复]

每周翻译

Wcam认为应该翻译成运动,可以到Skype上。--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27日 (一) 00:53 (UTC)[回复]

文件:Deep Impact poster.jpg

来源已经补充,原来的信息完全是照英文抄的-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1:19 (UTC)[回复]

诚意邀请你到优良条目候选投票

我参与编辑的一个条目正在优良条目候选当中,条目名是弗洛克,无论你支持或者反对,请到这里发表你的看法。打扰了。--Caiguanhao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6:04 (UTC)[回复]

優良條目重審

維基百科:優良條目重審:

在投票期結束後,如果有至少6個以上的支持票(包括提名者的支持。如有人反對,1票反對抵消1票支持),該條目的優良條目資格將被撤銷。

月經條目和約翰·馬卓安條目在維基百科:優良條目重審中,超過6票支持條目撤消優良條目資格。 為甚麼你保留該等條目在優良條目中呢? 請指教。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09:01 (UTC)[回复]

邀請優良條目重審投票

我提名重審優良條目喬治·華盛頓。 請前往Wikipedia:優良條目重審投票及發表你的看法。 多謝!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5:31 (UTC)[回复]

謝謝提點

多謝你對圖片版權問題的提點。—HW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08:16 (UTC)[回复]

關於封禁時間的問題

請看一下小弟的封禁紀錄,比較近的都和自由版權照片未經說明理由被拿掉有關。

三個月是過份許多,但是不殺雞儆猴怎行?這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這已經完全是衝著藝人相關條目而來!他們就認為說維基百科可以自由編輯,因此就是一種歌迷站台,愛怎樣就怎樣,可是,他們有無看過方針?有無重視過版權?我相信,絕對沒有!

之前已經討論過,簡單警告式封禁即可,但弟認為此方式無用武之地,因為幾乎很多匿名使用者根本就不把版權當一回事了!

由於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是很多次,而且,恰巧目標都是我的照片,因此,封禁方針是否應該重新被拿來討論?我之前有封過一周的,是因為該用戶連續上傳侵權照片。

另外,英文版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關於此類的封禁處理手段,這也是很多照片在Commons上為何有的會找不到的原因,因為和英文那邊溝通無效,所以中文這邊如果實施,我認為應該可以加強使用者對版權的認知。

另外,在徐佳瑩的討論頁我已經說明了為何我會這麼做的原因。這些我覺得都可以討論一番。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9年8月1日 (六) 13:23 (UTC)[回复]

抱歉,那些編輯傾向根本不可能是新手,因為他們都是知道我貼圖的方式,不過至於用註解提示的話這點是個可以嚇阻的方式。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9年8月2日 (日) 00:45 (UTC)[回复]

友善星章

感謝Istcol對圖片版權問題的協助。

友善星章
留言 中山隱者(找我) 2009年8月2日 (日) 04:19 (UTC)[回复]

关于漢文

条目漢文本指向重定向页面漢文 (消歧義),後被人改至重定向到汉语。处于你保护下的页面是被人破坏后的,请予以更正。谢谢。--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 / / ) 2009年8月4日 (二) 02:14 (UTC)[回复]

請避免縱容「admin shopping」

我認為,用戶不應屢次要求同一位管理員封禁其他用戶,尤其是同一位用戶。比較好的做法是建議投訴者在其它地方如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提出,避免「用戶挑選『符合自己心意』的管理員去對付其他用戶」的風氣在中文維基百科滋長。--Mewaqua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11:53 (UTC)[回复]

[60]持续人身攻击,就算有些人会包容或者包庇他,也不能纵容他太久了。该管的时候还是要管一下。Gzhao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0:43 (UTC)[回复]

请求恢复条目

请您恢复重定向条目命令与征服3:泰伯利亚战争,此名称为大陆常用译名,没有错误—Leon3289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08:45 (UTC)[回复]

KEIM

他已经触犯3rr(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而且依然在不断回退,希望您能秉公处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8月18日 (二) 04:04 (UTC)[回复]

谢谢。另外请删除Template:王氏高丽君主以便移动,并把朝鲜历史恢复到争议前的这个版本,把王氏高丽恢复到争议前的这个版本,万分感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8月18日 (二) 04:23 (UTC)[回复]

傀儡

您好,請注意一下2r3vz讨论 | 貢獻)、Cxvm123456讨论 | 貢獻)、Dsfxxbvnvn讨论 | 貢獻)、Eocca讨论 | 貢獻)、Gbnewoaaa讨论 | 貢獻)、Vns9tt讨论 | 貢獻),應該是同一人,這位用戶似乎不斷的註冊新帳號。─Vivaeastturkistan 2009年8月19日 (一) 18:06 (UTC)[回复]

关于File:Wei Qing.jpg

这是一幅古代的临摹画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1900年前的作品好像不受版权保护了,所以应该不侵权。嗯 2009年8月24日 (一) 14:39 (UTC)

圣战发动团

请问圣战发动团是傀儡理由?--218.56.64.210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1:57 (UTC)[回复]

re

惟閣下移動模板後,在下不能直接按模板編輯,故請閣下恢複模板。感謝。—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8月28日 (五) 10:42 (UTC)[回复]

李朝实录

管理员User:Ws227在已有共识的情况下不遵守共识,擅自将李朝实录移回朝鲜王朝实录,请予以仲裁。——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内容大师提名 2009年8月30日 (日) 10:13 (UTC)[回复]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此人会不会是影武者的傀儡? [61] Gzhao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23:26 (UTC)[回复]

請問是何處有攻擊問題?另請問是誰的投訴?

請指出,當令修正。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4:38 (UTC)[回复]

GAN页面的格式问题

请问阁下是出于何种考虑删除每一个条目的三级标题?并请参见这里的讨论。多谢!——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9月3日 (四) 11:43 (UTC)[回复]

原来是这样啊,误会一场。呵呵。——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9月3日 (四) 11:57 (UTC)[回复]
维基生平头一次得到星章,多谢阁下鼓励与支持!——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9月3日 (四) 12:16 (UTC)[回复]

Istcol您好:原先發生於2009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編輯戰」之存在理由已經消失。中國國民黨已於2009年9月3日公告之新名單移除林惠官的核准資格,故請您提早解除封禁,謝謝!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9月3日 (四) 18:11 (UTC)[回复]

受奖

谢谢您!我不会让您和大家失望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内容大师提名 2009年9月4日 (五) 06:33 (UTC)[回复]

動員令最佳條目

雖然你沒有參加動員令,但是為了增加活動的公信性,希望可以更多人參與其中,不知你願不願花時間到這裡投出最佳條目呢?—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9月5日 (六) 08:59 (UTC)[回复]

解剖帝王

您先前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9/02提删了解剖帝王

现在这个条目的质量已经略有提高了。

论内容,Walter Grassroot君已经改写了这个条目,现在看起来已经不像是书评了。

论关注度,条目创建者已经提供了两篇可靠文献。

所以,请您再次审阅条目吧。—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13:51 (UTC)[回复]

是不是回退員就可以濫用傀儡回退

user:tlrmquser:LuiJohn疑似為同一人,且不斷回退本人的編輯。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05:01 (UTC)[回复]

请准确回退到 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的争议前版本进行保护

匿名用户219.77.92.239即58.152.226.243(香港IP)的无正当理由反复随意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等模板,我一直在回退他的回退以维持原有质量,请谅解!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20:26 Istcol (对话 | 贡献) 小 (6,848字节) (保护"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辑战 ([edit=sysop] (无期) [move=sysop] (无期)))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20:21 58.152.226.243 (对话) (6,848字节) (你才是破壞)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20:13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4字节) (谁在匿名地干什么呢)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20:11 58.152.226.243 (对话) (6,848字节) (誰破壞呢)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20:08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6字节) (匿名破坏者:这里不是你玩处)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20:01 58.152.226.243 (对话) (6,848字节) (回退過三,不和你玩了)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56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6字节) (模板可以有一些待建条目链接,要么把这些主要工作会议制成列表,这些内容总是有意义的。)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48 219.77.92.239 (对话) (6,848字节) (會議一堆的也要羅列?這是模板的作用?)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46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6字节) (必要是客观内容和条目导航的必要,不是随意的必要感。请改进但勿破坏性地过度回退(已影响内容正确性与可用性))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42 219.77.92.239 (对话) (6,933字节) (沒有必要)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40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6字节) (必要内容)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32 219.77.92.239 (对话) (6,933字节) (過度羅列)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28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6字节) (如果超大,请帮助使部分折叠显示。)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21 219.77.92.239 (对话) (6,670字节) (超大模板)
  • (之前无争议)
  • (当前) (先前) 2009年9月7日 (一) 19:14 Miffy bunny (对话 | 贡献) (10,436字节)

注:除了“工作会议”一栏链接的一些条目尚未建立,可简化,其他都是必要条目链接。 现在的版本是较早以前的版本,内容不正确(后经修正),且“被撤销机构”形式不好(被我自纠)。

请恢复到争议前的版本(2009年9月7日 19:14),多谢!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2:24 (UTC)[回复]

请准确回退到 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的争议前版本进行保护

请恢复到4进行保护。谢谢!

PS:“注:1954年一届人大之前称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这句话是错误的,所以改为说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请理解,不要回退到争议中的有误和低质的版本(没有人规定不能列“代主席”)。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2:24 (UTC)[回复]

請立刻解除對我用戶:林玄信的封禁

我是用戶:林玄信,創建了阮黃銀分類:潘佩珠的內容,對於中文維基百科具有貢獻,不明白你為何要封禁我?請立刻解除對我用戶:林玄信的封禁,要不然我就要投訴你!--61.219.36.145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3:22 (UTC)[回复]

用戶:林玄信

是什麼原因好像你自己應該心知肚明的,你自己看看吧:

当前的破坏/存档/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影武者

林如果萬一你不是那位影武者的話,你就需要想辦法證明你不是他了

實際影武者的行為,像有些用簡體創建的條目移動到正體中文可能可以理解為對漢字簡化的分岐吧,我本人也會希望這麼做,不過像其他一些破壞到用戶頁的行為,那也實在太有精力了吧,想不通有一個人可以有這麼多的時間做這些自己並不能得到收益,而對別人也沒好處的事


Poshi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5:35 (UTC)[回复]

人身攻擊

條目孫立人內有關章節經閣下找出抄襲來源[62],乃合宜作為,當可服眾,毋庸保護長達三個月。--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14:18 (UTC)[回复]

关于空之轨迹条目的回退

请问为什么回退撤销了我编辑的内容?我并不是很能理解。Al fine (留言) 2009年9月12日 (六) 17:13 (UTC)[回复]

你到现在还是不肯向他解释回退的原因吗?--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1:46 (UTC)[回复]

了解了。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没关系了,何况您已经把回退掉的内容恢复了。Al fine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0:33 (UTC)[回复]

关于User:Wrote的行为

就如玄琴,原来的表述是“广泛流行于韩半鸟与中国东北部”,却被他删掉其中的中国东北部。……这类的行为还有很多,很难将之定论为编辑争论。 玖巧仔 (留言) 2009年9月15日 (二) 22:15 (UTC)[回复]

[63],在下认为User talk:Miffy bunn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模板修订中是有建设性的修订,不知道何人总是以ip编辑来回退。 考虑到中国大陆有一段时间没有国家主席这个正式头衔,但也是有代主席来充当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在下认为有必要添加,且1983年至今的国家主席与前期几个阶段的国家主席性质有微差异,有必要详细列举。请阁下查看,谢谢。 Gzhao (留言) 2009年9月15日 (二) 22:15 (UTC)[回复]

离11:05还差五分钟就结束投票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1:05 (UTC)[回复]

请记住一定要在提名之后至少一个星期才能结束投票!你提前结束投票的行为已经不止一次了:[64][65][66][67]。特别是笃斯越橘这个条目的评选,有六人支持,一人反对,正好处于入选和不入选的边缘,而你却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投票,万一在这一个多小时内就有人支持呢?我要求对这个条目重新进行一次评选,之前的评选无效。--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1:43 (UTC)[回复]

請勿變相縱容蘇州宇文宙武的「編輯戰隊」

一個人打編輯戰被封禁,一組人打編輯戰卻可以安然無事,有如鼓勵用戶組隊打編輯戰,見我在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User:Wrote的留言。--Mewaqua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5:28 (UTC)[回复]

编辑战和违反3rr是两回事,管理员的做法完全正确,请某人勿混淆视听,纵容某半岛人士在中文维基胡来。——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9月17日 (四) 02:43 (UTC)[回复]

建议

能否烦请阁下在封禁某一用户时,在其讨论页上用固定的模板发个通告,以知会用户,也烦请阁下在处理完成后到原提报处做一标记,以免他人重复劳动,谢谢。祝编辑愉快!--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9月16日 (三) 15:47 (UTC)[回复]


关于某条目的建议

关于原作者编辑的潼关南原大战,在下并无查证出侵权。另外阁下所提供的侵权依据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网页,所以请阁下明察。祝好!—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17日 (四) 03:24 (UTC)[回复]

這兩個根本沒有鏈入頁面,只是單純重定向,有存在的必要嗎?--Zao (留言) 2009年9月17日 (四) 11:15 (UTC)[回复]

有用戶對您有意見

請看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User:Advisory的行为实在是不能再忍受下去了。--Mewaqua (留言) 2009年9月17日 (四) 12:44 (UTC)[回复]

中文维基特色图片

中文维基特色图片如有入选,直接替代近期的每日图片即可,无须将该每日图片移动。谢谢。—木木 (发呆中) 2009年9月17日 (四) 13:10 (UTC)[回复]

有種你就一輩子封鎖阮文雄潘佩珠的條目吧!

你這個支那狗雜種的管理員,有種你就一輩子封鎖阮文雄潘佩珠的條目吧!--楊半藏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13:44 (UTC)[回复]

謝謝您

謝謝您Kiva兔也2009年9月20日 (日) 10:53 (UTC)[回复]

與詹明憲相關的破行為

用戶詹明憲持續在不同條目加入惡搞資料,內容不外乎說「詹明憲」是宇宙首富、文曲星轉世等等,破壞範圍涉及人瑞詹姓文曲星富豪等條目。使用的IP計有125.224.197.234、125.224.198.193、122.118.1.110、125.224.198.77、125.224.197.234、125.224.211.11……(無法盡錄,詳見Talk:詹姓Talk:富豪)。奔流沙君曾退回部分破壞(好像您也有^^"),也曾警告他使用的個別IP,然而可能由於破壞範圍廣,仍有遺漏(我也剛回退了幾項)。為免大家疲於奔命仍無法全然制止他的破壞,這用戶及其一系列IP均應封禁--210.6.97.252 2009年9月22日 (二) 07:24 (UTC)

有些語言的網頁的外部鏈接部分,淪為不同IP宣傳戰場,建議也像文曲星一樣進行半保護:

--210.6.97.197 2009年9月28日 (一) 09:42 (UTC)

218.188.23.136讨论 | 貢獻)幾乎所有編輯舉動皆為破壞,行為也持續了有好一段時期了--202.64.97.216 2009年9月29日 (二) 05:15 (UTC)[回复]

请问您为何要快速删除 孔二狗黑道故事人物列表 条目?

我希望您可以尊敬别人的智力和您自己高傲,如果您的这项行为给不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我会要求相关人员对您进行严肃的处理!--Justthink (留言) 2009年9月27日 (日) 15:14 (UTC)[回复]

关于Itn

Istcol,您好!首先谢谢你参与Template:Itn的编辑,但你时常忘记在Portal:新聞動態里添加相同的消息,并注明资料来源,希望能注意一下,再次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9月28日 (一) 01:06 (UTC)[回复]

关于他人投诉

建议阁下可以前往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回应—Ben.MQ 2009年9月28日 (一) 07:19 (UTC)[回复]

你把这个页面全保护,那么机器人不就不能再添加跨语言链接了吗?--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28日 (一) 11:26 (UTC)[回复]

孫立人

昨日條目孫立人您已啟動保護至年底,未知何故今日仍然可以被新用戶修改。建議且完全保護,但日期或可縮短,使之獲得冷靜期。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7:51 (UTC)[回复]

英國最高法院

請留意新成立的英國最高法院只是英國其中一所「終審司法機構」,希望您能夠及時改正首頁新聞動態的資料,多謝垂注。—ClitheringMMIX 2009年10月2日 (五) 12:28 (UTC)[回复]

影武者的傀儡

有一件事情想拜託您幫忙。我想在User:阮文雄神父計畫在台灣成立越南民國臨時政府(已封禁)加入{{sockpuppetproven}},但是用戶名稱被黑名單而不能完成。如果可以的話,麻煩您幫忙完成,謝謝!—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08:09 (UTC)[回复]

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Can you please add the Macedonian interwiki [[mk:Шаблон:Претседатели на НР Кина]] to the 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Thank you very much. --博烟 烟哭漏系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22:50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不应阻止用户创建没有维基化的条目!。--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1:48 (UTC)[回复]

奇怪了,你不是每天都是15:00 (UTC)左右在线吗?今天关键时刻怎么不见你的踪影了呢?--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6:44 (UTC)[回复]
自从2009年4月起,我就一直对你有积怨,但是我都忍了。但是今天我再不说就不行了。
几个月以来,你一直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大错倒是不犯,小毛病却是一个接着一个。而这些小毛病积少成多,就会铸成大错。回退侵权内容不填写侵权网址,提前结束条目评选,不理会用户的留言,不让新手创建没有维基化的条目,到现在你居然敢违反车轮战方针。我就一个一个说吧。
先说回退。今年7月,我发现你滥用回退功能,不填写编辑摘要,于是我在你的对话页留言提醒你(User talk:Istcol#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可你的反应是什么?User talk:Maxwell's demon/101-120#106. 回退。完全不是一个管理员应有的态度。
再说提前结束条目评选(User talk:Istcol#Talk:五三宪法#优良条目候选)。在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写得清清楚楚,“投票期为一周(7天)”。而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未满七天就结束了投票。最严重了一次,你竟然提前了六个小时([68])。特别是有个条目刚好处在入选和不入选的边缘,只要再有一票支持就可以入选,你就不让大家在最后一个小时投下这一张支持票吗?然后我提醒你你也不吱声,然后仍然继续这样的行为([69])。不知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怕让其他管理员先结束了投票?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你也太自私了吧,为了抢在其他管理员的前面结束投票,就干脆在没到应该结束的时间就结束了投票?
9月12日,你仍然违反回退方针,回退空之轨迹条目而没写编辑摘要。User:Al fine不是很理解,于是询问你为什么回退(User talk:Istcol#关于空之轨迹条目的回退)。你没有回答他。我在9月16日再提醒你一次,你仍然没有回应。如果你觉得回退这个条目是正确的,那就赶紧解释为什么回退;如果是你一时疏忽,比如误点击了回退,那还不赶快向他道歉,并恢复他所加入的内容。你默不作声,谁知道你的想法是什么?
最让我生气的是你阻止新手创建条目。新手嘛,难免不知道维基百科的格式,难免创建出来的条目没有维基化。那你就不让他们创建条目了吗?当然,大部分没有维基化的条目也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侵犯版权,比如不是百科内容。但大部分并不等于所有。电激发光条目就是一例,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根本就没有侵犯版权,你就阻止它创建吗?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留言,于是User:Jimmy xu wrk就解除了“阻止”。然后你不顾这些,在10月8日再次加上了阻止。你说你“是在给Jimmy Xu留言后,才重新加上了阻止”,你给他的留言在哪?他又是怎么回应的?就算Jimmy xu wrk后来真的同意重新加上阻止,那也不应该由你去加,这样违反了Wikipedia:车轮战,你难道不知道吗?再说了,就算是Jimmy同意了,可我还没同意呢!当初是我建议去掉“阻止”的,Jimmy xu wrk只是帮助我达成目的而已。Istcol你给他留言,难道你就不给我留言,跟我商量一下吗?
而这些也只是你所犯的错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更多的错误可以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和你自己的对话页找到。我已经给你很多次机会了,这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请你认认真真反省几遍。要是再看到有人投诉你,说你的错,要是再看到你有任何不让大家满意的行为,我将不再警告,直接申请罢免你的管理员权限。--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3:54 (UTC)[回复]

這是放諸整個維基皆準的標準嗎

  想請教,任何一家註冊公司的人,到維基來建立一個僅僅描述他公司獨家生產,公開發售的產品的條目,這有問題嗎?(即使條目語調平和)

  如果這是不可以的話,這條目何以例外?

  如果這是「沒問題」的話,過去很多被G11速刪的條目可刪得冤了。

  如果這次申訴不果的話,這將會是小弟最後一次打擾了。感謝過去您一直不計前嫌,秉公辦理我的申訴。祝
一切安好 --210.6.210.195 2009年10月11日 (日) 20:43 (UTC)


台灣宅配通與統一速達同為台灣宅配業者,是否亦可建立頁面

Cathysheu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6:31 (UTC)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是東元電機的子公司[70](在東元電機的頁面中有露出),也與宅急便(統一速達)[71]是同業,皆未上市,請問台灣宅配通是否也可以建立頁面簡介公司呢? 我建了兩次都被刪掉...我的用字是很中性的...[回复]

越南胡志明市公車十二大是根据本人親身每天在胡志明市乘坐巴士感受的真實苦况,説出来是希望他們有所改善,造福小市民,珊除了很是可惜,今早我還專程拍攝巴士總站的"雨後惨情"呢!

mark as patrolled

would you please mark a page as patrolled if you tagged it with {{copyvio}}? thanks. --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1日 (三) 10:14 (UTC)[回复]

維基站務專家

閣下你好,在下眼見閣下為站務貢獻良多,克盡己任,又未看見閣下得到任何榮譽,故希望提名閣下成為維基站務專家,未知閣下意見如何?—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0月22日 (四) 12:29 (UTC)[回复]

(-)反对,见User talk:Istcol#Special:防滥用过滤器/history/36/diff/prev/607、Special:防滥用过滤器/history/32/diff/prev/606。--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12:34 (UTC)[回复]

THANKS

谢谢你正义的条目保护,虽然不可能把我的对话页或我以后也保护起来。R16在陈奕迅的讨论页论不过我就一直记着我,誓要以批发价倾销小鞋给我--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17:55 (UTC)[回复]

Template:FeatureList

為何你撤銷更新呢?首頁的特色條目每周更換,Template:FeatureList過去也是每周更新的,希望你來Template talk:FeatureList#請更新討論。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18:12 (UTC)[回复]

关于孔延之的移动

这个条目当时是因为消歧义没做好,后来已经解决,所以现在不需要移动,有劳。—星光下的人留言 2009年10月27 (日) 11:14 (UTC)

英格蘭企盼每個男人都恪盡其責

根據慣例,英格蘭企盼每個男人都恪盡其責條目先以繁體中文寫成,移動條目時應沿用繁體中文,查現時條目名稱改成用簡體字,還望閣下修正,多謝垂注。—ClitheringMMIX 2009年10月27日 (二) 12:04 (UTC)[回复]

你的行为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了

  1. 封禁用户时,除非该用户滥用封禁申诉,否则不应禁止他编辑自己的讨论页!例如[72][73]。你禁止他编辑自己的讨论页,那么他要是想申诉怎么办?要是觉得不应该封禁怎么办?要是觉得封禁时间过长怎么办(这个封禁长达一星期)?要是想承认错误、改过自新怎么办?要是在封禁期间想进行编辑怎么办?
  2. 当用户创建侵犯版权的条目时,请记住一定要先警告用户,警告无效才可以封禁!这是因为用户可能对版权不够了解。例如你对Hothotyou的封禁,该用户创建了三个侵犯版权的条目,经警告后就再没有编辑过,你把他封禁了,他想再用自己的话撰写条目不就不能了吗?
  3. 请不要拒绝别人合理的请求!例如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7到9月#2009年9月18日,分类不能用Special:Movepage的方法移动,但是还可以用手工剪贴复制的方式移动,你为什么拒绝了User:Πrate的请求?--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8:54 (UTC)[回复]

Gzdavidwong朋友封禁时似乎特别喜欢封掉别人用户页面讨论的权利,见于[74] 我想阁下只是沿用了他上次的封禁吧,呵呵,不知道maxwell为什么不去问问gzdavidwong呢?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02:00 (UTC)[回复]

林彪的图片

你好,您加的林彪的图片时是否改个名还是怎么的,现在覆盖了原来的图片,原来的图片可比现在的好啊,原来的是照相,现在的应该是个素描画[75]

林彪条目自动采用了你那个新图,感觉山寨了,还是你以前的那张照相的好。-- (留言) 2009年11月2日 (一) 08:32 (UTC)[回复]

有发广告的人

用户User: INVISION GLOBAL GROUP在持续的为其组织宣传。-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1月3日 (二) 07:01 (UTC)[回复]

移動請求

現時移動請求並無規定討論時限,又沒人定期執行,以致某些條目不了了之,有些卻未有討論就馬上獲得處理,請問您是用甚麼標準去處理的?--Ws227 (留言) 2009年11月3日 (二) 08:43 (UTC)[回复]

感谢

管理員星章
感谢你长期以来的辛勤劳动! 木木 (发呆中) 2009年11月3日 (二) 09:07 (UTC)[回复]

Urgent

Hi, I have already changed what was necessary in the WAZA/temp page, yet unfortunately, you are deleting the whole thing again without even giving me a reason or a way to improve. Hope you can be more considerate. the original page that you are referring to that you thought I copied from was actually a press release that I wrote myself and sent to different websites for listing exhibition information, since I didnt want to cause too much trouble and that I didn't get any rights on the previous casual piece so I didnt mention it and still correct the wiki piece accordingly to your requirements. I hope you would really review it this time and let me know if it works. This is frustrating because you just delete it without even notifying me nor giving me a reason for the deletion. Please refer to the temp page again, thank you! WAZA

Send an email from an address associated with the original publication to [email protected] or a postal message t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Advisory 2009年11月4日 (三) 06:01 (UTC)[回复]

Thank you

Thank you for your advice, I have already sent the original publication to [email protected], please let me know if everything is alright now and if my page for WAZA will be unblock soon.

Istcol

您好,

我想您应该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不要因为自由就删除在下编辑的条目。super Wang (留言) 2009年11月14日 (六) 11:40 (UTC)[回复]

關於簡慶宗和王牌投手的封禁

查編輯紀錄王牌投手是較早創建(2008年12月4日)的帳號,理論上應被當作操作傀儡的帳號,怎麼會是倒過來呢?而且進行破壞的是用戶簡慶宗,永久封禁王牌投手也有點於理不合。還望您能跟進一下,謝。(另外,我已在WP:VIP重新提了此破壞,如您修正封禁期限後,請也更新那邊,謝謝)—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15日 (日) 13:27 (UTC)[回复]

Thank you!

謝謝你的正義. —fishming (留言) 2009年11月16日

重复条目的合并请求是否有subst模板

我想在重复条目页面申请合并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条目到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页中其他用户的格式都很整齐。我想应该有一个subst模板可以用,就像移動請求页有写明可以用这个模板:{{subst:RM|原頁面名稱|新名稱|請求原因}}-~~~~。但重复条目页面中却没有。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您能告诉我,并在修改那个页面,加上说明,谢谢。-Wo.luren (留言) 2009年11月18日 (三) 23:05 (UTC)[回复]

多谢,我现在就去试一试-Wo.luren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17:20 (UTC)[回复]

「丁桓」是錯誤的漢字寫法,正確寫法是「丁環」才對!

請參見Talk:丁桓。--洨叮噹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3:50 (UTC)[回复]

保护模板

你好。中国抗日战争被保护以后没有加上保护模板。--Gilgalad 2009年11月19日 (四) 19:00 (UTC)[回复]

党和国家领导人系列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或参与讨论的页面

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

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

非常感谢!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1月21日 (六) 05:49 (UTC)[回复]

删除

欧洲高速公路列表由我误操作创建,烦请快速删除。—Hennessy (留言) 2009年11月21日 (六) 11:25 (UTC)[回复]

关于条目的关注度

您好。请您过目杨念生条目, 由此确定这条目是否符合标准规格。若能请把该模板移除。谢谢!--念杨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09:59 (UTC)[回复]

内容都由本人与真实的人晤面而得知,请问要如何以不透露真实的身份的立场下添加此人为可靠来源呢? 谢谢您的关注--念杨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14:47 (UTC)[回复]

《行走江湖》是正规出版物,而且其中有一篇是专门介绍杨念生的,称作《壮志未酬杨老四》。有着一定的关注度。另外还加了参考,请您再过目。谢谢。--念杨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三) 06:02 (UTC)[回复]

关于藍剛条目

藍剛含有大量侵权内容但藍剛已于1969 年提前退休,當時他意識到情況不妙時,便以出境旅遊為名逃至外地。1977年2月11日,廉政公署發出對藍剛的通緝令,此後,藍剛再未返回香港,直到1989年因心臟病在泰國去世。该网站也有声明版权,应该删除才对,为什么要恢复条目呢?--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53 (UTC)[回复]

...

以保護之名行封禁之實,以多欺少,仗勢欺人,這就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啊!這就是醜陋的中國人啊!...

--中文維基百科的受害者 (抗議迫害) 2009年11月27日 (五) 10:00 (UTC-5)

關於「黃騰輝」的編輯

關於您提到的版權問題, 請至黃先生部落格首頁http://blog.sina.com.tw/prince_of_rose/, 在「本部落公告」已指出《本部落格採用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協議釋出》 , 煩請將此條目開放,感謝您的提醒。 --RHTC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01:12 (UTC)[回复]

關於罷免案

有人提議要罷免,不打算澄清嗎?還是你還不知道這件事?--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1:44 (UTC)[回复]

可否解释为何删除Category:上帝不存在的证明?

谢谢 Mr.Xen (留言) 2009年12月5日 (六) 14:42 (UTC)[回复]

關於TOTW候選

目前在Metawiki中的TOTW候選頁面仍有若干符合候選條件條目(如en:Claims to be the fastest growing religionen:CTVglobemedia)無提名人以外投票,而這些都有一定重要性但語文版本稀少(不到十種)。先前就已經有若干符合條件的條目(如en:English-only movementen:Middletown studiesen:Science educationen:Thermoeconomicsen:Proof by contradictionen:George Koval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crimeen:Fear of youthen:Colorado balloon incidenten:Center for Consumer Freedom)因自提名日起二周內無提名人以外投票而被移至TOTW/Removed中,失去了成為TOTW的機會,因而對其他語文維基百科來講就減少了很多可以擴大收錄範圍、關注重要(但不在Meta中核心條目收錄範圍,也不符合WP:ZHREQ之類頁面中缺失條目收錄標準,也未曾於首頁出現的)條目的良機。希望你有空可以參與TOTW候選頁面的投票,並號召更多人參與。--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6:27 (UTC)[回复]

速刪

Main Page符合速刪條件,惟受到保護,煩請閣下前往提刪。—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3日 (日) 09:10 (UTC)[回复]

Re: deletedtext

我更新了没有后缀的,hans的和hant的版本,本以为删掉其他的后会fallback上来的...--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6:10 (UTC)[回复]

虎尾溪/temp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虎尾溪/temp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虎尾溪/temp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Dingar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08:30 (UTC)[回复]

致谢

我的操作失误,产生了垃圾页面。给你们添麻烦了。--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16:4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