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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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主義是一種主張只要個人不侵犯他人的同等自由,個人應該享有絕對的自由以其自身和財產從事任何活動的政治哲学。自由意志主義者的基本準則為:任何人類的互動行為都應該出於雙方的自願和同意,任何利用暴力或詐欺手段侵犯他人權利和財產的舉動都是違反了這種準則。自由意志主義通常會以掌權者侵犯個體的觀點來看待個人在權力前所展現的渺小。不像一般注重於一個人能做什麼的積極自由,自由意志主義者強調於一個人被允許做什麼的消極自由。這種概念由约翰·斯图尔特·密尔首次提出,並在之後由以赛亚·伯林詳細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