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异(?—?),唐朝苏州吴县人。
建中二年进士,为李晟招讨府掌书记,官朝散大夫、殿中侍御史。兴元元年,官兵收复京城,公异撰述露布,德宗览之而泣下。[1]但公异与陆贽有隙,贞元中,陆贽为宰相,奏称公异无素行,对待后母不孝,诏赐《孝经》,罢归乡里,遂不见用。坎坷以终。[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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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卷137》,出自刘昫《旧唐书》
注释
- ^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十一:六月,癸卯,李晟遣掌书记吴人于公异作露布上行在曰:“臣已肃清宫禁,祗谒寝园,钟虡不移,庙貌如故。”上泣下曰:“天生李晟,以为社稷,非为朕也。”
- ^ 《太平广记》卷四九六《杂录》四引《国史补》:“公异后为陆贽所忌,诬以家行不谨,赐《孝经》一,故坎坷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