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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 (19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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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1939年6月),男,山东青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学家、国家统计局局长[1]

生平

1956年6月,刘洪参加工作。1964年8月,自山东大学政治系经济学专业。此后先后在山东省青岛市统计局、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1974年1月,调到国家计委,后来历任政策研究室主任、长期规划司司长,1988年被评为研究员。1993年6月,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1997年2月至2000年6月,任国家统计局局长[1][2]。1998年6月兼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2000年6月,调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是15位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之一)[3]。刘洪是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4]第十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5]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更准更快更全——访国家统计局局长刘洪. 人民日报1998年4月20日,第二版.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9日). 
  2. ^ 国家统计局第七任局长刘洪(1997.2-20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7-25. 
  3. ^ 国务院向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派出监事会. 中国网. 2000-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9-05).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国人大网. 200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6). 
  5. ^ 人大财经委委员刘洪:中国农村金融存在三大问题. 网易. 2005-10-18. [永久失效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张塞
国家统计局局长
1997年2月-2000年6月
继任:
朱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