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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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毓

大清工部右侍郎
族裔 满洲
旗籍 右翼近支宗室镶蓝旗第四族奕贵佐领
出生 乾隆四十八年七月十八日未时
1783年8月15日
京师
逝世 咸丰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丑时
1853年1月3日
京师
亲属 (高祖父)恂勤郡王允禵
(曾祖父)散秩大臣弘暟
(祖父)二等侍卫永行
(父)闲散宗室绵秋
出身
  • 四品宗室
  • 嘉庆十三年戊辰科翻译举人
  • 嘉庆十九年甲戌科翻译进士

宗室奕毓满语ᡠᡴ᠋ᠰ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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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Uksun  Iioi;1783年8月15日—1853年1月3日,乾隆四十八年七月十八日未时-咸丰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丑时),字号不详。清朝右翼近支镶蓝旗第四族宗室字辈,宗室奕贵佐领下人[1]。清朝政治人物、翻译进士

生平

嘉庆十三年(1808年),由四品宗室中式翻译举人

嘉庆十九年(1814年)甲戌科第一名翻译进士。五月二十三日,奉旨以宗人府候补主事[2]

道光二年(1822年)七月,考充实录馆纂修官。

四年(1824年)十二月,《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告成,议叙列为一等。

八年(1828年)四月二十七日,授宗人府经历

十一年(1831年)五月二十七日,迁宗人府副理事官

十四年(1834年)五月二十七日,升任宗人府理事官。八月十八日,充山海关监督

山海关已革税务书吏曹良玉[3]在城开设商店,暗中包揽关税;十五年(1835年)六月,经山海关副都统官兵盘查破获,由牛庄海口进关的车辆装载有六包擅自贴用牛庄税局印封条的银两、一包无封条银两,并查获跟车之人员朱耀武、郭效有经书曹良玉家信一封;七月,副都统孟魁覆奏曹良玉“应依监守盗仓库钱粮例于斩罪上减二等,拟杖一百、徒三年,山海关监督宗室奕毓失于查察,应请饬下吏部照例议处”,尚未办理结案,随即奉上谕:“山海关近有报满税书曹姓包纳关税,已属大干法纪,复私挪课银至六千余两之多,尤属不成事体,不可不严行查办,著该副都统确切查明该监督曾否讯出实情,据实具奏。”[4]经孟魁将银七包并书信人等移送监督衙门办理,奕毓传唤曹良玉等人,当堂质讯,确认所载银六千五百余两均系私银,但讯问擅用封条的原故,供称是因防范路途中的盗贼。奕毓恐曹良玉挪移课银,便亲自到税局将曹良玉经手税银的数目逐款详核,没有亏短,但是私银贴用封条仍然情节可疑,而人犯既是本衙门已革书吏,奕毓自认应该回避,于是奏明将曹良玉、朱耀武等及书信码号一并交刑部审讯,各照案例发落。十月,奕毓差满回京呈缴所收税银,奉旨:“余银二百六十八两著赏给奕毓。”

十六年(1836年),京察一等。

十七年(1837年),二月十五日,授光禄寺少卿

十九年(1839年)七月二十八日,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充国史馆清文总校官。

之前奕毓在山海关监督任满时亏短库银五千两,都有未解运的税银可以充抵,由山海关右翼协领德凌阿向书吏姚善权等关说挪借银两弥补亏空、代为承认、移交给后任;十月,姚善权之父姚思睿因抵款不齐,不甘自己赔累,具状向副都统衙门控告,移交兵部,兵部奏请将德凌阿革职、原告姚思睿等一并解交刑部详审[5],随即审实。二十年(1840年),仍勒令姚氏将欠解税银迅速缴纳归款,奕毓因办理税务时未能核实,下部议处;五月,照例遭到降级留任。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二月,仍充国史馆清文总校官[6]、充考试汉军中书阅卷大臣。此前关于汉军中书的定例并没有人数不足不准考试的专条,该次由各旗送部考试共19人,临场应试只有6人,于是奕毓偕同尚书赛尚阿拟定“见悬二缺即选取二名”奏请钦定,并请敕吏部明定章程规定“嗣后人数若干方准考试”,获准。

二十二年(1842年),充考试满洲教习阅卷大臣。

二十三年(1843年),充考试笔帖式阅卷大臣。九月,奉旨与和硕礼亲王全龄柏葰连贵宗室玉明代祭历代帝王庙[7]

二十四年(1844年),充翻译乡试正考官。

二十六年(1846年)三月初四日,奉旨与和硕豫亲王义道觉罗德厚斌良宗室庆祺代祭历代帝王庙[8]。同月,充阅取绥远城翻译教习试卷大臣[9]。九月初二日,奉旨与豫亲王义道、觉罗景庆代祭历代帝王庙[8]。十月,充玉牒馆副总裁

二十七年(1847年)四月,受命以内阁学士稽查中书科事务。十一月初五日,升任理藩院右侍郎

二十八年(1848年),充考试笔帖式阅卷大臣。二月,奉旨与和硕庄亲王奕仁惠丰、觉罗德厚、宗室道庆代祭历代帝王庙[10]

三十年(1850年)四月,充翻译会试副考官。同月二十四日,转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此前,宝泉局宝源局于嘉庆二十一年奏定《约束匠役章程》在监督、大使考核办法仍有欠完备,至此五月时通政使司参议齐承彦奏请约束两局匠役,同时刑部奏陈查办宝源局匠役图借官银纠众滋闹一案,俱得旨“著两局堂官妥议章程”,随后奕毓偕同户部右侍郎福济等议覆并片奏:“两局卯钱督造,系大使专责,嗣后考核请以卯钱为准。一次不如式,记过;两次,记大过;三次,咨吏部停升,俟有一年卯钱均如式方准开复;倘至四次即撤回,仍停升一年,各项伏差俱不准保送;其三年任满均如式,奏请甄叙,或尚须留任,引见后先换顶戴。”全都得旨允准施行。八月,以恭送孝和睿皇后册宝礼成,赏加一级。十二月,充经筵讲官

咸丰元年(1851年)五月十六日,因修纂《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充任实录馆副总裁。六月,以御门听政时跪班错误,下吏部议处。七月二十八日,管理火药局事务。闰八月,奏请飭令催促在途铜运[11]。十月初二日,赐紫禁城骑马[12]。同月初九日,充国史馆副总裁。十二月二十日,与彭蕴章联名奏请饬陕西道御史认真抽查私铸小钱[13]

先前奕毓在山海关监督任内,因坠马致有腿疾,咸丰二年(1852年)因感冒而恶化,赏假休养;二月,奏请开缺调理[14];同月十六日,咸丰帝允准之,仍留实录馆、国史馆副总裁任,并赏给二品半俸银米,温谕仍赉之。十一月二十四日,病卒。上谕:“前任工部侍郎宗室奕毓,由主事洊跻卿贰,勤慎办公,克尽厥职,上年因腿疾复发,当降旨准其开缺调理、仍留实录馆及国史馆副总裁、并加恩赏给二品半俸以示体恤,兹闻溘逝,轸惜殊深,著照侍郎例赐恤、赏银五百两治丧,由广储司给发,任内一切处分悉予开复,应得恤典该衙门察例具奏。”随后赐祭葬。

咸丰六年(1856年),以《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告成,再赐祭一坛。

奕毓及彭蕴章联名奏折

家庭及关联

  • 父:宗室绵秋(1759年-1816年),永行第二子,官右翼近支学长。
  • 母:赫舍里氏,绵秋正室,笔帖式成福之女。
  • 奕毓排行第一,有弟一人:
    • 奕旁(1793年-1826年),闲散,无嗣。

妻妾

  • 正室:瓜尔佳氏,员外郎巴尼泰之女。
  • 侧室:何氏,何辉之女。

子女

有六子。

孙儿

有六孙。

  • 宗室溥昂(1847年-1904年),载庆第一子。
  • 宗室溥昌(1851年-1852年),载庆第二子。
  • 宗室溥来(1857年-1860年),载庆第三子,早卒,无嗣。
  • 宗室溥朗(1874年-1875年),载风第一子,早卒,无嗣。
  • 宗室溥涵(1876年-1901年),载风第二子,无嗣。
  • 宗室溥泽(1884年-?年),载风第三子。

注释

  1. ^ 国史馆传包作“右翼近支学长绵爵报称,奕毓系镶蓝旗奕贵佐领下。”
  2. ^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四
  3. ^ 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国史馆传包又作“曹开文”。
  4.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226887号
  5.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96045号、217132号
  6.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62623号
  7.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059059号
  8. ^ 8.0 8.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18979号
  9.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35331号
  10.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57689号
  11.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291449号
  12.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226136号:宗人府“咨内阁为奉旨礼部尚书奕湘、刑部尚书周祖培、都察院左都御史朱凤标、户部右侍郎禧恩、工部左侍郎德兴、右侍郎奕毓、镶白旗满洲副都统华山太均著加恩在紫禁城内骑马。”
  13. ^ 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折件》082568号
  14. ^ 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折件》083412号、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248438号
  15. ^ 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国史馆传稿701002530号作“载凤,笔帖式,出继堂弟奕蕙为嗣。”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无定员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道光十九年七月辛酉-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辛巳
1839年9月5日-1847年12月12日在任
继任:
无定员
前任:
宗室玉明
理藩院右侍郎
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辛巳-道光三十年四月丙戌
1847年12月12日-1850年6月4日在任
继任:
和色本
前任:
宗室灵桂
工部右侍郎
道光三十年四月丙戌-咸丰二年二月丁酉
1850年6月4日-1852年4月5日在任
继任:
宗室锡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