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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王刘氏节孝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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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王刘氏节孝坊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时代清代
编号288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安岳王刘氏节孝坊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安岳王刘氏节孝坊位于四川省安岳县长河源乡石盆村,牌坊作仿木构,四柱三问五楼庑殿顶。两侧和明、次问柱前后均有抱鼓石。长7.82米,宽2.0米,高8.2米,主楼正面、背面上部阴刻“圣旨”,下部阴刻“节孝”,主楼正面明问石柱阴刻对联“松柏挺双标岑槐楼桑借此并增色耀”、“虎龙开雨榜兰孙挂子行将犬起科名”。主楼正面次间石柱阴刻对联“乾坤留正气”“姑媳共坚贞”。主楼正面、背面明间上部嵌碑,碑刻“大清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吉”节孝铭文。主楼正面浅浮雕官场人物及战场、山水和二龙抢宝等图案。背楼浅浮雕人物、花草和双凤朝阳等图案。安岳王刘氏节孝坊高大精美,雕刻技艺精湛,具有较高的文物艺术价值。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1][2]

注释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