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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计划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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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计划是中华民国政府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推行的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因国共内战后中国国民党带了100多万的军民来台,再加上医疗进步、死亡率降低等因素,让台湾人口迅速增加。政府出于减缓人口膨胀的目的,提出了家庭计划。此计划促使台湾人口自然增加率的下降,改变了“多子多孙”、“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增进了生育相关知识。[1]

背景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带来约150万的移民,使台湾人口迅速增加,达到约750万。由于当时政府计划“反攻大陆”,因此并未将此事视为问题。但随政局变化,国民党回到中国大陆的可能性逐渐降低,再加上当时家庭普遍有着“多子多孙多福气”的观念,人口问题开始受到重视,便开始于1960年代后期推动节育[2]

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主力推动下,于1953年成立中国家庭计划协会,专责指导婚姻、生育、家庭生活及卫生之普及教育。1964年,台湾省政府卫生处提出“扩大进行台湾省家庭计划五年方案”,计划在五年内协助60万名介于生育年龄、有配偶的女性装置乐普避孕器(双S型,塑胶制),预计在10年内降低20%的生育率。[1]

口号演变

  • 1964年,全面推行家庭计划,宣导口号为“实施家庭计划,促进家庭幸福”、“实施家庭计划,保持青春健康”。
  • 1967年,提出“五三口号”,呼吁民众婚后“3”年才生育、间隔“3”年再生育、最多不超过“3”个孩子、“33”岁以前全部生完。
  • 1971年,提出“两个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样好”以及“三三二一”口号。“三三二一”系指婚后“三”年生第一个孩子,过了“三”年再生一个,“两”个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样好。[3]

参考来源

  1. ^ 1.0 1.1 于宗先、王金利. 台灣人口變動與經濟發展. 台湾: 联经出版公司. 2009-01-23. ISBN 9789570833775. 
  2. ^ 【那一年的這一天】1968年5月2日政院通過《台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 正式推動家庭計畫. 民报. 2017-05-02 [2020-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6) (中文(台湾)). 
  3. ^ 宏政, 蔡. 台灣人口政策的歷史形構 (PDF). [2020-03-09].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