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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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役制或称志愿役,又称为募兵制[1][注 1],是指符合条件之人民志愿投入军队,以军人作为职业之授薪军人。人民自愿加入军队的原因众多,可以是基于爱国、宗教意识、兴趣或家庭因素等等,如义勇兵;或是纯粹为报酬而参军,例如佣兵。
义勇兵定义
完全实施志愿役的国家,一般人民没有接受军训,但在战争时期希望加入军队,以期保家卫国。
- 人民感念国家恩惠,愿意为国家作战而不是因武力强迫(如安史之乱时各地的勤王军)。
- 有特定的政治军事事件发生,人民志愿从军以应变(如讨黄巾义军)。
- 人民自身所处环境受非常大的武力威胁,如果不从军将无法维持现有安乐环境(如曾国藩的湘军,或罗马共和国执政官盖乌斯·马略加入罗马军团,以对抗北部的蛮族入侵的意大利城邦自由民)。
- 人民受到特定宗教或政治人物或事件鼓动,志愿从军以达成理想(如十字军、圣战军)。
- 国家领土遭受到条约割让,不想让他国占领之意图与思想(如乙未战争)
现时实施国家
参考文献
- ^ 徵兵制與募兵制的比較. [2012-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3).
注释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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