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宝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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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宝钞案,也称五宇官钱铺案户部五宇钞票案,发生于咸丰八年(1858年)冬,户部尚书肃顺查办宝钞处宇字官号舞弊案。

咸丰初年时因太平天国之乱,户部因军兴财匮,清廷决定由户部设立宝钞处官钱总局发行大量钞票。当时有“干”字编号的钱局四处,“宇”字编号五处。肃顺检验财政时,发现“宇”字五号局欠款和官钱总局的账面不符,最后抄查家产数十家,甚至牵连到翁同龢的父翁心存以及周祖培等重臣,最后翁心存辞官[1]。此案因牵连太广,恭亲王奕䜣刻意维护朝廷旧臣,最后不了了之。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翁心存传》:“十年,户部迭兴大狱,肃顺主之,多所罗织。怡亲王载垣等会鞫,谓司员忠麟、王熙震以短号钞兑换长号,曾面启心存,心存回奏部院事非一二人所能专政,断无立谈数语改旧章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