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革命论
《文学革命论》是继胡适提出《文学改良刍议》后,陈独秀在1917年二月号的《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主要提倡内容上的改革。
内容
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提出“三大主义”:“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此三大主义的发表,被认为是举起了文学革命的旗帜。[1]
此后新文学运动在中国引起巨大回响。新文学运动主张改文言文为白话文,文章内容也要趋向实际。
参考文献
- ^ 李希凡,人民日报,2004年4月28日,“五四”文学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方网,于2007年2月4日造访。
外部链接
这是一篇与中文文学相关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