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院,中国古代官署名称,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始置,隶属于少府监。南宋时期,因少府监并入工部,文思院改隶工部管理。主要负责金银工巧之物的制造、金采绘素装钿等工艺,以供宫廷所需的仪仗、器物、权量等物所使用。这一制度为同时期的辽国、金国所习,辽国南面官中设有中京文思院,金国则设有文思署。明代,承袭宋代制度,于工部下设文思院。满清时期废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