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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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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弄玉会稽人,唐武宗会昌年间民女、诗人。有《三乡之咏》诗见于《云溪友议》卷中。

履历

李弄玉本名不详,为无名氏。《嘉泰会稽志》因一阕有关其名字的词“二九子,为父后,玉无瑕,弁无首,荆山石,往往有”猜测其名有可能是“李弄玉”[1]。李氏本居若耶溪东,好与朋友同志游览胜景。后与丈夫某(名字不详)迁居长安晋昌里,一同游览浐水渭川终南山等地。不久,李氏的丈夫去世,她悲痛欲绝。会昌二年壬戌(842)仲春十九日,李氏在三乡驿留下了一篇序、一首悼亡诗。在序的末尾,她因认为“翰墨非妇人女子之事”而隐去了自己的姓名。她的诗文感动了当时的诸多士人、文人,他们纷纷唱和李氏的凄婉故事。唱和者包括:陆贞洞、王祝、刘谷、王涤、李昌邺、王硕、李缟、张绮、高衢、韦冰以及贾驰。[2]

参考文献

  1. ^ 陈梦雷. 閨藻部紀事.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三百三十八卷. 《彤管遗编》:二九十八,十加八, 木字也。子为父后,木下子,李字也。玉无瑕,去其点也。 弁无首,存其廾也。王下廾,弄字也。荆山石往往有者。荆山多玉,当是姓李名弄玉也。 
  2. ^ 唐, 雯. 云溪友议校笺. 北京: 中华书局. 2017: 101–103. ISBN 978710112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