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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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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𬴊(1634年—1710年),字简子,号西骏,又号虬峰,清朝兴化人。[1][2]

明朝首辅李春芳六世孙。李长似孙,李潮子,李清从侄。祖母为高邦佐从侄女。十岁即能诗。明亡后隐居,以教书为生。与从叔李沂和从弟李国宋皆以工诗称高士,时人号为三李。一生穷困潦倒。无子嗣。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卒。有《虬峰文集》20卷[3]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爆发“虬峰集案”。当时李沂、李𬴊都已故世,兴化县令多泽厚奉圣喻查缴禁书,有人告发《虬峰集》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之句,事后李𬴊虽已死,仍“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其从父李沂墓毁尸残。

注释

  1. ^ 《虬峰文集·自叙》云:“李𬴊,字西骏,别号虬峰,原名国遴,字简子。”
  2. ^ 李竹溪 纂修. (江蘇興化)李氏世譜. 两岸族谱资料数据库 (师俭堂 印). 1928. 
  3. ^ (清)李𬴊. (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虬峰文集 (PDF). 

参考文献

  • 清代文字狱档》第四辑《李𬴊虬峰集案》,上海书店1986年版
  • 汪世清,《虬峰文集中有关石涛的诗文》,载一九七九年第十二期《文物》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