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
正名,修正名称,与事实或道理相符,为动宾短语。正名一词源出于儒家经典《论语》之中。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意思就是说,要做成一件事情,必须先有一个正当合理的名义和理由,这样事情才能讲得通,才有办法产生正面的号召,进而把事情做好。反之,如果名义不正当,就无法自圆其说,只能强词夺理,事情都讲不通了,当然也就办不成了。原意是在劝告所有的人,做事情前要想清楚,要做符合礼法道义的事情,不要做背逆礼法的事情。
正名的基本含义,是让事物的名和本来面目匹配,达到名实相符,做到符合正义。孔子明春秋大义,奉正朔,用周天子春秋而非诸侯春秋;正名分,吴、楚君自称“王”,而春秋称之曰“子”;齐、晋虽强,仍称曰“侯”;宋、鲁虽弱,仍称曰“公”,这便是正名的原旨。
源起
“正名”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子路》篇的叙述:
- 子路向孔子报告卫君(卫出公)正寻求孔子对施政的意见,并询问对卫君而言什么事最要紧。孔子答:“正名”是最重要的。子路认为孔子太迂腐,孔子反驳道:如果名不正,言论便不通顺,做事施政便没有效果,礼乐、刑罚都会不成样子,人民会无所适从。 [1]
文中的“正名”主要指更正上下名分的问题,后人引申为订正团体的名称。
后来引申出另一种意思,就是将自己做的事情合理化,某件事可能没有什么意义或者是会有负面影响,但是为了能够让它做成,就赋予它一个合理而正大的名义,以争取世人对此的认同或支持。历代的中国民间大规模起事,不论黄巾之乱、红巾之乱、流寇、太平天国甚至是清末革命党发动的事变皆是如此,常因为意识形态不同,而被提出改名或正名。
政体、机构及团体进行提出者认为合理的名称更改,为正名的一种。近年来正名成为台湾政治的一门显学,主要是针对在台湾境内带有中国色彩的政治事物,或者涉及转型正义。泛蓝阵营则强烈批判背后具有强大的台独意识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