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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西印度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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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的英属西印度群岛领土

英属西印度群岛(British West Indies)是一历史术语,代指英语加勒比地区中的英国领土,包括安圭拉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蒙特塞拉特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巴巴多斯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加圣基茨和尼维斯格林纳达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牙买加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某些情况下还包括百慕大、前英属圭亚那(今圭亚那)和前英属洪都拉斯(今伯利兹),该三地并不位于西印度群岛。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后期的非殖民化时期之前,该词用于代指大英帝国于西印度群岛的所有英国殖民地。[2][3][4]随着多数加勒比地区前殖民地的独立,该词已经被加勒比联邦所替代。

1912年,英国政府将其于加勒比地区的殖民地划分为以下实体:巴哈马巴巴多斯英属圭亚那英属洪都拉斯牙买加(包含其属地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开曼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属向风群岛英属背风群岛[5]该地区多数殖民地已经成为独立国家,除了英国保留的5处海外领土安圭拉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蒙特塞拉特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及百慕大)。所有国家和领土都属于英联邦加勒比共同体的一部分,同时很多国家和领土加入了其他国际组织,例如美洲国家组织加勒比国家联盟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加勒比开发银行等。

领土

英属西印度群岛的领土(红色及粉红色)
加勒比地区现存的英国海外领土

以下列表为该英属西印度群岛中的领土,其中括号内为独立年份。

历史

1770年代多米尼加的亚麻布市场

背风群岛

1823年安提瓜的甘蔗种植园

威廉·斯特普尔顿早于1674年在英属西印度群岛建立联邦殖民地,以及在圣基茨岛上建立殖民地议会。斯特普尔顿建立的联邦在1674年至1685年间保持活跃,在其总督任内,殖民地议会一直都1711年依然保持定期开会。

18世纪,各岛屿开始建立了自己的议会和制定本土法律。各岛屿共享同一位总督及同一位总检察长。斯特普尔顿建立的联邦从未解体,而仅仅被其他行政安排所替代。

1816年至1833年间,背风群岛被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圣基茨-尼维斯-安圭拉,以及安提瓜-巴布达-蒙特塞拉特。两组岛屿分别有其总督。1833年,所有背风群岛连同多米尼加被重组都同一实体下,一直保留至1940年。

1869年,时任总督本杰明·派被委任在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安圭拉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间建立联邦。但由于安提瓜和蒙特塞拉特的政府面临破产,因此圣基茨和尼维斯反对与其共享政府财政。本杰明·派遂告知殖民地部,称由于歧视和利益冲突,联邦计划流产。他唯一的成就就只是将各背风群岛整合到同一总督下,但各岛而言独立批准各类法律。

1871年,英国政府通过《英属背风群岛法案》,将所有岛屿统一都同一总督及同一法律之下。每个岛有自己的行政长官。该联邦需一直不受欢迎,但亦维持到1956年,直到被重新定义为英属背风群岛领土。1958年,西印度群岛联邦建立,英属背风群岛亦随之加入。

英属向风群岛

1833年,英属向风群岛组成一个正式的联盟,亦即英属向风群岛殖民地。1838年,特立尼达岛(于1802年成为英国殖民地)及圣卢西亚(1814年成为英殖民地)亦并入向风群岛殖民地集体,但该两岛并无自己的本地议会。1840年,特立尼达岛退出集体。巴巴多斯则希望保留自己独立的认同和其他本地机构,故集体内的其他岛屿亦不愿意再与其联络。各岛屿因此成功抵御英国政府打算将联盟深化的计划。巴巴多斯一直争取保留自己的议会,最终于1884年离开向风群岛殖民地。殖民地的中心后转移至格林纳达

1885年至1958年间,向风群岛殖民地包括格林纳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以及圣卢西亚多巴哥岛于1889年离开,并且与特立尼达岛合并。1940年,从背风群岛殖民地中离开后,多米尼加亦加入向风群岛殖民地,一直到1958年离开。1885年后,各向风群岛殖民地皆归于同一位位于格林纳达的总督所治理。1958年,向风群岛殖民地解散,各岛加入了西印度群岛联邦。

牙买加及其属地

1820年牙买加的种植园
1820年,牙买加金斯敦的港口街

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多年来,由于历史和/或地理原因,一直被归入牙买加的统治。由于英属洪都拉斯被周边有敌意的西班牙语国家所环绕,因此亦需要牙买加军队的保护。英属洪都拉斯一直接收了颇多来自牙买加的英国移民。1749年起,英属洪都拉斯归于牙买加总督统治。

1862年,英属洪都拉斯成为皇家殖民地。1884年,英属洪都拉斯卒之脱离牙买加,获得自治地位。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随之跟随。

西印度群岛联邦

1958年1月3日,西印度群岛联邦建立。联邦仅仅维持了4年就于1962年5月31日解散。联邦包含了所有英国在加勒比地区的殖民地。联邦的初衷是想整合地区内各殖民地,并且以同一联邦的身份从英国独立,类似于澳大利亚联邦加拿大邦联。但该构建最终由于内部政治纠纷而失败。

西印度群岛联系邦

1967年,西印度群岛联邦解散后,一部分东加勒比海岛屿尝试建立松散的西印度群岛联系邦。1967年英国下议院通国《联系邦法案》,邦内的所有岛屿皆获得自治地位,国防及外交由英国负责。[6]70年代开始,邦内部分岛屿先后独立。联系邦亦由东加勒比国家组织所取代。

另见

参考资料

  1. ^ Location and Facilities. Stmatthews.edu (30 May 2013).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31 May 2012.. Retrieved on 17 July 2013.
  2. ^ defini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The British West Indies: Their History, Resources and Progress – Sir Algernon Edward Aspinall – Google Boeken. Books.google.com (12 August 2008). Retrieved on 17 July 2013.
  4. ^ Government of the West Indies – Hume Wrong – Google Boeken. Books.google.com. Retrieved on 17 July 2013.
  5.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google12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6. ^ Antigua Termination of Association Order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K Parliamentary Hansard debate of the 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