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选
萧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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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庐陵县 后军都督府兴州后屯卫军籍 |
字号 | 字廷举,号盘谷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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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选(15世纪—16世纪),字廷举,号盘谷,后军都督府兴州后屯卫(治所在顺天府通州三河县)军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西门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萧选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顺天乡试举人[2][3],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三甲第五十八名进士。十四年(1501年)授盩厔县知县,判案精明有威[4],县民为其建生祠。因和宦官对抗,降扬州卫经历,改任获嘉县知县。
正德四年(1509年)陞山西道监察御史[5]、巡盐河东,曾上奏改善买卖官盐方法以便利官商[6],五年(1510年)七月依附刘瑾而陞俸二级[7],并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刘瑾被处死后,同年八月被革职[8][1]。
家族
引用
- ^ 1.0 1.1 民国《三河县志·卷十二·人物卷》:萧选,字廷举,邑人,登宏治己未进士,为盩厔令摘发幽伏,人以包孝肃目之立生祠,因与巨珰抗礼左迁扬州卫经历,擢获嘉令,晋山西道监察御史巡盐河东,为国裕课、除寇安民,累官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清康熙十二年修康熙钞本《三河县志·卷之下》:萧选,字廷举,号盘谷,年未冠领顺天乙卯乡荐,登弘治己未科进士。初尹盩厔,摘发幽伏,人以包孝肃称之,为立生祠。因与巨珰抗礼。左迁扬州卫经历,擢获嘉县尹,寻拜山西道监察御史,按盐河东国计充裕,除寇安民。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以上据通州志略。其为人居官,详见郭东埜墓文。嘉靖三十五年学院明文入乡贤祠。
- ^ 同治《庐陵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乡举……明……(弘治)十一年戊午……萧选 西门人,三河籍,见进士
- ^ 民国《盩厔县志·卷五·官师》:明 知县正七品……宏治时四人……萧选,三河进士,十四年任,善决讼有威名,以事改调,厯官佥都御史。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五十七》:(正德四年十一月乙酉)以同知崔哲,知州王锴,知县陈祥、邢昭、王廷相、萧选、张璞俱为监察御史,哲云南道,锴陕西道,祥四川道,昭浙江道,廷相山东道,选山西道,璞福建道。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六十三》:(正德五年五月癸未)山西巡盐御史萧选奏山西官盐应卖未尽者三十余万,而应支商盐复百余万,停止则病商,尽支则妨官,请于应支商盐数内带买官盐,如商百引则官二十,引庶官商两便,下户部,覆奏边储取给盐利,宜先官盐减价亟,卖其商盐则酌其资本多寡,岁加引数量支,仍严搀越请托之禁,诏官商盐引中半相兼支卖搀,越作弊者罪之。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六十五》:(正德五年七月)癸亥加巡盐御史萧选俸二级,选巡盐河东数月之间,督办盐课至二百三万六百余引,瑾以选勤劳特录之。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六十六》:(正德五年八月辛丑)科道等官复自劾不职因劾内外官为瑾奸党者二十六人……新陞佥都御史萧选阿奉超迁,革其陞职。
参考文献
- 同治《庐陵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 民国《三河县志》·卷十二·人物卷
- 民国《盩厔县志》·卷五·官师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五十七、卷六十三、卷六十五、卷六十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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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智 |
明朝盩厔县知县 1501年-1505年 |
继任: 乔霆 |
前任: 卢翼 |
明朝获嘉县知县 正德年间 |
继任: 廖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