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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森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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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森(14世纪—15世纪),茂严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许森是永乐元年(1403年)的举人,二年(1404年)联捷进士[2],获授南充知县,当地多豪民鱼肉百姓,他到任后约法三章,而不与豪民交恶,不久对方自行收敛,说:“知县如此宽大,我们怎会胡作非为?”县民苦于为朝廷供应木材,他革除当中不该应命者,一时间习俗转变、善政齐备,很快因曾责备知府被对方怨恨,暗中诬陷他而遭朝廷贬谪,离任时行李萧然没有怨怒,到达戍所荒芜不堪,就写下《贫富歌》寄托志向,未几他得证实清白擢为山东道御史,他却作诗辞官回乡[1]

引用

  1. ^ 1.0 1.1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五·人物》:许森,字茂严,登永乐甲申进士,授四川南充县,南充故多豪民鱼肉百姓,森下车约之以法。而不与豪仇。久之豪自戢。曰:“我侯宽此一方,民吾何以罔上为?”先是民苦于皇木解,森革其例之不当应命者,一时俗易风移、善政毕举,寻以责尉故为尉所衔,潜谮森于当道谪为民,囊橐萧然无愠色,至谪所荒僻不堪,乃作《贫富歌》以见志,未几事白擢山东御史,森乃闭门作辞官诗拂衣归。
  2. ^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三·选举》:进士……明……永乐甲申曾棨榜 许森 见宦业传。元年癸未登极补乡试,改于甲申会试……举乡 明……永乐癸未……许森 府学,见甲申进士

参考文献

  •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三·选举
  •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帅用昌
明朝南充县知县
永乐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顾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