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自强 (南宋)
早年家贫,屡试不中。绍兴三十年(1160年),应承宣使韩诚之聘,担任其幼子韩侂胄的启蒙师。淳熙五年(1178年),登姚颖榜进士第。庆元二年(1196年),入都待铨选。当时韩侂胄当权,因其曾为韩侂胄童子师,历任太学录、秘书郎、右正言、御史中丞,仅四年即官至签书枢密院事。历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嘉泰三年(1203年),任右丞相,历封祁、卫、秦国公。创立国用司,自为国用使,搜括民财。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北伐失败被杀,陈自强被迫罢相。[1]贬为永州(今湖南雪陵)居住。嘉定元年(1208年)四月,贬韶州(今广东韶关)安置,籍没其家产,不久,再贬雷州(今广东海康),卒于贬所。
注释
参考资料
- 《宋史》卷394
前任: 谢深甫 |
南宋右丞相 1203年—1207年 |
继任: 史嵩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