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藻(?—?),山东海阳县(今海阳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三甲进士。嘉庆六年(1801年),官湖南浔州府桂平县知县[1]。嘉庆十二年(1807年)因失察群体事件,勒令休致[2]。
参考文献
- ^ 《浔州府志·卷一》:桂平 知县 高金藻,海阳人,进士,嘉庆六年任。
- ^ 中研院史语所内阁大库档案:110085-001 嘉庆12年6月12日 题请以大挑一等举人试用知县诸葛铿署理桂平知县高金藻先因告病调理委验属实后因失察匪犯聚众结拜经臣奏请勒休所遗内地腹俸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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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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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2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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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4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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