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中,鬼神泛指超自然的存在,他们能够影响人世。这个思想起源于多神论。
概论
中国上古时期,鬼,指已经过世的人,是在世者的祖先[1];而神,可分为天神与地祇,是控制天地山川社稷的神灵[2]。人类无法直接看到鬼神,需要透过巫觋作为中介,以卜筮来了解他们的意旨。对鬼神进行祭祀,可以获得他们的保祐,使人得到安康[3]。
记载
唐代·戴孚《广异记》〈华岳神女〉婚家以其一往,辄数日不还,使人候之,见某恒入废宅,恐为鬼神所魅,他日,饮之致醉,乃命术士书符,施衣服中及其形体,皆遍。
注释
- ^ 《礼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之鬼。”
王充《论衡》:“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
- ^ 洪亮吉《意言》:“上古之所谓神者,山川社稷之各有司存是也;上古之谓鬼者,高曾祖考是也。”
- ^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鬼神,谓天神、地祇、人鬼也。有神而后有郊社,有鬼而后有宗庙。天统乎地,故言神,可以该祇。人死为鬼,圣人不忍忘其亲,事死如事生,故有祭祀之礼。径言鬼神,皆主祭祀而言,卜筮所以通神明,故易传多言鬼神。精气为物,生而为人也,游魂为变,死而为鬼也。圣人知鬼神之情状,而祭祀之礼兴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