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裘
黄学裘(1480年—1522年),字本冶、介轩、继甫,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黄学裘自小出众,曾写下《广州八景诗》送给姐夫苏某北行带到京师,得到时辈称赏,参与科考有名声,黄皞说:“我有子继书香,但从未遇上如此,诸子多年幼,恐怕我老得来不及见证。”父亲逝世后读《礼》三年,正德十一年(1516年)赴考乡试,做梦进入藩司,看到广东左布政使方良节准备北上,对他说:“你有家书给父亲吗?”对方回答:“没有,我当为你报登科之喜。”不久方良节在韶州去世,他稍为自负,秋天果然中举人;十五年(1520年)会试中副榜,授龙溪教谕,出发时同船有一省察官是邻乡神山村人,在船上病故,同船者埋棺于岸侧,剩下儿子十余岁,他就收养带回家,数月后分出二十金让他和弟弟等人赴试,在龙溪他以道义教育诸生,取下张坚、铸渊等名士。漳州人好诉讼,得知他有声望,若官府不受理都宁愿前往学宫求决断,说:“得公一言而死不憾。”他因此坚持闭户不见,偶而以理劝谕,到嘉靖元年(1522年)忽然患上痢疾,临终前依然穿好冠带接见诸生,拱手而逝,年四十三岁,诸生们都恸哭,凑集钱财处理后事,入祀名宦祠[1][2]。
引用
- ^ 1.0 1.1 民国《花县志·卷九·人物志》:黄学裘,字本冶,别字介轩,正德丙子科举人,庚辰科登乙榜进士,公少卓荦不群,文思精进,蚤岁常作《广州八景诗》送其姐夫苏某北行带京师,大为时辈称赏,游学宫试场屋甚有称而未达,栎坡公曰:“吾有子继书香,而未遇若此,诸子多幼,恐吾老不及见耳。”大夫捐馆,读礼三年,正德丙子当大比,公忽梦入藩司,见左辖方公讳良节者,时公方北上,谓之曰:“尔有家书附尊翁耶?”曰:“无之,吾见当为尔报登科喜矣。”未几方公道卒于韶,稍自负,是秋果中式,时年三十七矣,试南宫得乙榜,降福建龙溪学教谕,时同舟一省察,乃邻乡神山村人,以病故,舟人埋其棺于岸侧,一子十余岁,复欲逐之,公令收养,携还其家,学俸淡薄,居数月遂分寄二十金与弟等作北试途费,皆人所难也。训诸生以道义,堂月试自措纸笔激赏之,所取士如张坚、铸渊等皆一时名士;漳人好讼,既知公有重望,其赴县不得理者悉趋学宫,求为剖断,曰:“得公一言而死不憾。”公乃闭户峻绝,闲以理谕遣之,嘉靖壬子【午】忽得痢疾甚剧,易箦之日尚冠带见诸生,永诀拱手而逝,得年四十三岁,诸生哭之恸,醵金以襄后事,殡殓且经手不假于人,门生陈主道、魏讲裒公实行,众称为介轩先生,督学使者高其行谊,祀之名宦。 据采访册
- ^ 光绪《龙溪县志·卷十二·职官》:黄学裘,字继甫,广东从化人,正德十六年以举人为学教谕,正以率人,勤以诲士,待诸生有恩意,贫者济之,以德行文艺示赏罚,置两斋椅棹及题科,自名氏费俱出俸余,学政一新,未久卒于官。
参考文献
- 民国《花县志》·卷九·人物志
- 光绪《龙溪县志》·卷十二·职官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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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潘荣 |
明朝龙溪县教谕 1521年—1522年 |
继任: 邓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