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台湾省县长考试
1948年台湾省县长考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在台湾实施地方自治之前所举办的公职考试,仅举办过一次,之后县长一职改为民选[1]。
该次考试于1948年1月20日到23日举行,地点在台北,供10场,考试内容分第一、二、三试,报名人数有37人,2月10日放榜,录取何举帆、陈锡卿、林伏涛三人,其中仅陈锡卿为台湾人[1]。同年4月2日何举凡被任命为屏东市长,陈锡卿被任命为彰化市长,于4月9日第45次省府委员会议上追认;林伏涛则在7月才派任为嘉义市长,于7月9日第57次省府委员会议上追认[1]。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第一、二、三试,前两试为笔试,答案以中文为主,得附日文译稿[1]。
第一试 | 第二试 | 第三试 |
---|---|---|
|
口试(注重应考人经验与才识[1]) |
应考资格
要报考者年龄要在30岁以上且经台湾省立台北医院体格检验,并符合以下资格之一才可应试,报名费为台币12元[1]。
- 高等考试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
- 曾经各省荐任职考试及格并由考试院复核及格者
- 曾任县长一年以上有证明文件者
- 有考试法第7条第1款“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或第2款“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
- 曾任简任职有证明文件者
- 曾任荐任职两年以上有证明文件者
- 曾任最高级委任职四年以上有证明文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