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绅(?—?),字寄庵,清代宁州(今云南华宁)人。
生平
祖籍江西临川,曾祖移籍在云南华宁。少好学,工于古诗文词,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壬辰科进士,授新城(今山东桓台县)知县。后调曹县知县。两地连年旱灾,大绅全力赈灾,人称“刘青天”。[1]后因疾辞归。乾隆五十八年,病愈,补文登知县,未赴任,奉命督修新城城墙,次年竣工。乾隆末年,因擅自缓征遭遣戍军台,还没到戍所,由新城、曹县百姓集资请赎,得以放归。嘉庆七年(1802年)三月,移摄青州(今山东益都)同知,不久改调武定府(今山东惠民县)同知。嘉庆十年(1805年)以母老归养。嘉庆十八年(1813年),云贵总督伯麟慕其名,聘为五华书院山长。有学生戴纲孙、李于阳、戴淳、杨国翰、池生春等五华五子。刘大绅的诗主要“以陶为宗”,五言诗自然朴实。[2]道光八年(1828年)卒,年八十一。著有《奇庵诗文钞》33卷。
注释
- ^ 《碑传集》卷一○四〈刘青天大绅传〉
- ^ 《晚晴簃诗汇》卷九十五:“寄庵自言于诗博好唐宋大家,嗣从王、李格调之说,后则奉新城神韵为圭桌,而兼用近人之所谓性灵者。”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清史稿·卷47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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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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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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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1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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