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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第二程车费九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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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第二程车费九折(英语:10% Discount for Every Same-day Second Trip)为港铁公司因应于2012年6月加价而于同年12月31日推出的优惠。在新的票价调整机制下,推广期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并且曾经每年按情况推出(最后一次优惠期由2016年6月26日至10月31日)。优惠期内,乘客乘坐港铁(重铁路线,机场快线东铁线头等除外)、轻铁或者港铁巴士,每第二程即获九折优惠。

随著2013年港铁可加可减机制有所修订,即日第二程车费九折将作为票价调整机制中固定的票价优惠项目,港铁需适时提供此优惠以缓解加幅,减低对香港市民的影响。

不过随著2017年港铁可加可减机制再度修订,即日第二程车费九折已被3%车费回赠优惠取代。

提供优惠的时机

201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港铁完成票价调整机制检讨。新机制下,港铁将需依利润及其服务表现,拨出相应金额作优惠。

利润挂钩

如果港铁加价前一年利润超过50亿港元,港铁将需按下表拨出相应金额作推出本优惠:

每年基本业务利润 车费优惠总额
$50亿以下 0
$50亿但不多于$60亿 $5000万
$60亿但不多于$70亿 $7500万
$70亿但不多于$80亿 $1亿
$80亿但不多于$90亿 $1亿2500万
$90亿但不多于$100亿 $1亿5000万
$100亿但不多于$110亿 $1亿7500万
$110亿但不多于$120亿 $2亿
$120亿但不多于$130亿 $2亿2500万
$130亿或以上 $2亿5000万

利润包括客运业务、车站商务、物业管理、物业发展和中国内地及国际业务,唯不计算投资物业重新估值。此机制只于港铁票价向上调整之时生效,如票价向下调整机制则不会启动,金额将保留至下个加价年度。优惠金额亦设有上限,即该年因票价上调所得的额外收入的一半。如优惠金额于该年度未能完全回馈乘客,将顺延至随后年份继续回馈乘客。

服务表现挂钩

港铁公司营运的服务当中,如果有31分钟或以上的延误,而延误是因为港铁营运过程所导致,港铁公司需拨出款项,透过本优惠回馈乘客。所拨出款项如下:

延误时间 拨出金额
31–60 分钟 $100万
61–120 分钟 $200万
121–180 分钟 $300万
181–240分钟 $500万
4 小时后额外的每小时 $250万

每宗意外之上限为1500万,即延误8小时。[1]

实际优惠安排

2012年6月港铁加价后,港铁宣布于同年12月31日推出优惠,该年加幅所有收益将全数拨作优惠用途,本优惠乃其中一项。

2013年6月港铁加价后,票价调整机制的优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铁公司于2012年有$97亿7500万基本业务利润,故需拨出$1亿5000万作优惠
  • 因应港铁公司在2012年的服务表现,需拨出$1300万作优惠

上述款项可维持本优惠4个月,另加2012年优惠馀额可维持优惠再多5个月[2],共可维持优惠9个月,至2014年3月31日。[3][4][5]

2014年6月港铁加价后,票价调整机制的优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铁公司于2013年有$86亿基本业务利润,故需拨出$1亿2500万作优惠
  • 因应港铁公司在2013年的服务表现,需拨出$2750万作优惠
  •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6月28日期间安装月台幕门附加费多收280万拨作优惠

上述款项可维持本优惠3个半月(至10月15日),另加2014年因应庆祝港铁观塘线通车35周年加码提供优惠,共可维持优惠10个月,至2015年4月30日。

2015年6月港铁加价后,票价调整机制的优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铁公司于2014年有$115亿7100万基本业务利润,故需拨出$2亿作优惠
  • 因应港铁公司在2014年的服务表现,需拨出$2000万作优惠

上述款项可维持本优惠5个半月,至2015年11月30日。

2016年6月港铁加价后,票价调整机制的优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铁公司于2015年有$109亿基本业务利润,故需拨出$1亿7500万作优惠
  • 因应港铁公司在2015年的服务表现,需拨出$1200万作优惠

上述款项可维持本优惠4个多月,至2016年10月31日。

优惠方式

乘客于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使用八达通付费乘搭港铁重铁路线(重铁路线,机场快线东铁线头等除外,而机场员工优惠车费则适用)、轻铁或港铁巴士,每第二程即自动获得九折优惠,三个系统分开计算。合资格车程为需付费车程,合资格车程下一程将可获优惠。

简单来说,所有每日双数车程,可获优惠,但受下列条件限制。[6]

条件

  • 机场快线(机场员工优惠车费除外)及港铁接驳巴士(接驳大埔墟站)并不包括于计划内。
  • 九折优惠按车站车费表列明的车费计算折扣(特别注明除外),若折扣金额尾数少于一角,亦以一角计算。
  • 其他优惠(例如轻铁/港铁巴士免费转乘、小巴/巴士转乘、港铁特惠站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全月通加强版”、机场员工优惠车费、罗湖/落马洲特价核准车费等)可与九折优惠同时使用。
    • 如该程车费经扣除所有折扣后,车费为$0,九折优惠将留待当日下一程车程再使用。
    • 如该程车费经扣除所有折扣后仍需付费,则先按原本应付车资(即车站所展示的车资,如该车程为“全月通加强版”之连接车程、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机场员工优惠车费或罗湖/落马洲特价核准车费之优惠车程,将以“全月通加强版”的连接车程、长者/残疾人士$2或机场员工优惠车费的车费计算“原本应付车资”)计算九折优惠,再扣减其他优惠。如果九折后减去其他优惠车费低于或等于$0,该车程可免费乘车,但剩馀折扣额则不获退还;如果九折后减去其他优惠车费仍需付款,则收取馀款。
  • 尖沙咀站尖东站转线,作两程合资格车程计算(除非转线后第二程车费为$0/退回车资),但仍然为一程车程计算总收费。第二程车程将获九折优惠,但按照车站车费表所列车资,并非差额车资计算。
  • 乘搭轻铁时须有入站及出站记录,并须120分钟内完成之车程方为合资格车程;若于轻铁出站收费器退回入站时多付的车费后,其实际支付车费为$0,则不属合资格车程。
  • 全月通加强版”或“机场快线旅游票”使用者出闸时无需扣除额外车资(即出闸机显示车费为$0)或只收取头等额外费,则为不合资格车程。
  • 全月通加强版”以扣除有关优惠后的应付车费计算,惟折扣额并未包括轻铁/港铁巴士免费转乘、各项转乘优惠、早晨75折优惠、港铁特惠站等。
  • 同站出入并有车费扣减者属合资格车程,但同站出入超过20分钟者(长者/合资格残疾人士除外)而支付$10附加费(小童/合资格学生则为$5),则以原站最低车费计算折扣。
  • 如当日港铁通宵服务(如:中秋节、圣诞节、元旦、农历新年等)或提早服务时间(如渣打马拉松进行的日子),早上五时前入闸属前一日的车程。
  • 在“长者日”(即每年11月第三个星期日)当日,长者使用长者或个人八达通可享免费乘车优惠,因此当日长者之免费车程或东铁线头等额外费并不属合资格车程。
  • 头等额外费与九折优惠分开计算,先计算一般车资的九折,再加上没有折扣的头等额外费。
  • 在八达通内的合资格车程,会于每日行车服务完结后失效。合资格车程会于每天头班车起时重新计算,并同时注销所有失效的相关合资格车程记录。
  • 在使用“轻铁/港铁巴士→港铁”或“港铁巴士→轻铁”的免费转乘时,可享优惠详情如下:
    • 如首程车程已享用九折优惠,次程可享用九折优惠,计算方法为次程九折车费减去首程已付的九折车费;次程为原有车费,计算方法为次程原有车费减去首程已付的九折车费。
    • 如首程车程没有九折优惠,次程可享用九折优惠,计算方法为次程九折车费减去首程已付的原有车费。
  • 乘客可于各港铁及机场快线站的八达通查阅机,查阅下一程港铁/机场快线(机场员工优惠车费)九折优惠的资格;而轻铁站内的八达通查阅机,则可查阅下一程轻铁及/或港铁巴士九折优惠的资格。

意见

有乘客认为新优惠“有好过无”,希望港铁提供更大车费优惠,另有乘客认为,即日优惠较搭十送一吸引,因为获得优惠的机会有所增加,并可让更多乘客(特别是轮休或非假日休息日的上班一族)受惠。[7]

立法会议员王国兴认为,此优惠惠及上班一族及学生,并避免市民忘记换领车票[8]

参见

参考资料

  1. ^ 港铁公司. 票價調整機制檢討結果 資料概覽 (PDF). 2013-04-16 [2013-06-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4-12). 
  2. ^ 陈锦燕. 港鐵單程狂加12% 億六落袋 474萬人次捱貴車. 文汇报. 2013-06-08 [2013-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2). 
  3. ^ 港铁公司. 港鐵6月30日實施新票價 同時推出「全月通加強版」及其他推廣 (PDF). [2013-06-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4-12). 
  4. ^ 港鐵即日第二程九折延至明年3月. 星岛日报. 2013-06-07 [2013-06-08]. [永久失效链接]
  5. ^ 港鐵第二程九折 延續明年3月底. 明报. 2013-05-10 [2013-06-08]. [永久失效链接]
  6. ^ 港铁公司. 同日每第二程車費9折. [2013-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9). 
  7. ^ 港鐵十送一「有好過無」. [2013-01-02]. [永久失效链接]
  8. ^ 港鐵新優惠 同日第二程九折. 香港文汇报. 2012-12-14 [2013-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