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
掩耳盗铃,原为盗钟掩耳,为一中国成语,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出自《吕氏春秋·自知》里的一则寓言故事,原文为盗钟,后来钟演变成为铃,掩耳盗钟反而不常用了。
原文
《吕氏春秋·自知》中记述说,春秋时晋国六卿范氏被灭,百姓都跑到范氏家中拿东西,有人拿了一口钟,想背走,但钟太大,无法背走,便用锤子砸,结果钟发出巨大响声,那人担心别人听到来争夺,便捂着耳朵继续砸钟。《吕氏春秋》随后评论说:“不愿让别人听见是可以理解的,不愿让自己听见就说不通了。作为国君或家主,厌恶听到自己的过错,岂不和这是一样的么?厌恶别人听到其过错还说得过去。”
演变
《吕氏春秋》之后,掩耳盗钟成为一个成语,唐朝人刘知己在《史通·书志》中写道:“掩耳盗钟,自云无觉。”宋代以后盗钟掩耳逐渐演变为掩耳盗铃[1]。 在《红楼梦》[2] 《镜花缘》[3] 等小说中都有“掩耳盗铃”的说法。
参见
- 掩耳盗铃谬误:直接无视反面证据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