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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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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民(1073年—1151年),字方叔,江都(今江苏扬州)人。

李定之孙。熙宁六年(1073年)生,[1]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入宣城官学,政和二年(1112年)进士。[2]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知陈州时,为金人所俘,驱车北上。十二年(1142年)绍兴和议成,放归中原。[3]历任给事中礼部吏部侍郎中书舍人等职。官终徽猷阁待制。[4]绍兴二十一年正月卒。[5]有《大隐集》三十卷[6],早佚,清初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辑《大隐集》十卷。

注释

  1. ^ 《大隐集》卷五《谢孙宗博惠诗启》:“髙秋揺落,见宗武始生之辰;壮齿迁流,当孔融过二之岁。”
  2. ^ 明嘉靖《惟扬志》卷一九
  3. ^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八载:“绍兴十二年五月,金元帅来书云:‘汴梁留守孟庾、陈州太守李正民及毕良史者,比审议使萧毅等回,具言江南尝询访此人,今并委沿边官司发遣前去。’六月,金人放东京留守孟庾、知陈州李正民还。”
  4. ^ 《要录》卷一三三,绍兴九年十一月,“乙未,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李正民知淮宁府。”
  5. ^ 《要录》卷一六二
  6. ^ 宋史·艺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