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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劝 (顺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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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劝(1617年10月17日—17世纪),衮华旌淑山东青州府诸城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明崇祯九年(1636年)山东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清顺治四年(1647年)登进士,于刑部观政,出任江苏宜兴县知县[1][2],曾用计擒拿当地巨寇,后调任文安县知县[3]

参考

  1. ^ 《新修宜兴县志》、嘉庆《新修荆溪县志》、道光《续纂宜荆县志》
  2. ^ 《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三代履历》:王劝,曾祖琼;祖思曾,吏员;父翰元,庠生。旌淑,易一房,丁巳年九月十八日生,诸城县人,丙子二十一名,会试三十六名,三甲一百九十七名,刑部观政,授江南宜兴知县。
  3. ^ 乾隆《诸城县志·卷三十二·列传四》:王劝,字衮华,其先自平度州迁县之水西社,祖思曾字省吾,性纯孝,继母无子事之甚谨,母尝曰:“吾死必请于天,使汝生贤子孙也!”为县掾治狱多阴德,谒选应授典史,忽慨然曰:“资格有限,第为贫耳,然恐以利伤义也。”拂袖归,为人端方鄕,乡党不平者咸取质焉;父翰元府学生,修长者行,屡遭横逆不与校,买王思禄产已与直矣,复怜而还之,崇正九年里社苦累逃亡相继,值劝举乡试,即以所得坊银代偿逋欠,社人得守故业,劝登顺治四年进士,授宜兴知县,行保甲法甚力,县有巨盗据深山为窟宅,劝以计获其渠魁二人,已闻奸人潜谋将乘闲劫取,因遣役城门稽出入,见有以牛车载草入者重异常索之,果兵器也即捕之,而城内犹汹汹不靖,乃出示将以某日斩于郊,同官言贼党千人恐于行刑地为变,劝不听,届期先遣人至其地为位候,已乃备仪仗缚二贼,甫出城即斩之,揭其首反侧者潜遁去;再任文安,为治不畏强御,民甚感颂为立祠祀之,卒年八十五。劝从元孙中孚见文苑传,族子度昭。
官衔
前任:
熊讷敬
清朝江苏宜兴县知县
顺治四年 - 顺治六年
继任:
张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