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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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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亮(16世纪—17世纪),尹瞻湖广德安府云梦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胡永和中式庚子科举人,次年(1601年)会试副榜。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授昌邑教谕,明年(1615年)担任乡试考官取录多位名士,人称为“胡夫子”。四十六年(1618年)授四川资阳知县,期间讲求吏治,很快得知母亲去世,旁人都劝他隐藏此事,过数个月才发丧,他正色拒绝,即日卸任,离城后适逢奢崇明作乱屠城,署任者遇害,他却因为去任生存。

服阙后胡永和补任江西彭泽知县,当时正值大旱,他设坛祈祷引咎责己,以罪人自居,于是天下大雨,人民称为“胡天”[1][2]

引用

  1. ^ 1.0 1.1 道光《云梦县志略·卷九·人物上》:胡登亮,字尹瞻,万厯庚子举人,初署山东昌邑县教谕,乙卯以分校乡闱,所得皆名士;戊午授四川资阳县,讲求吏治,旋闻内艰讣,左右劝秘之,迟数月发丧,正色拒之,即日卸任,离城适奢兵叛屠城,署事者遇害,登亮以去任获全。补江西彭泽知县,值大旱设坛祈祷,寝食于下,引咎责己,以罪人自居,遂大雨,民称为胡天。
  2.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第八十六卷》:胡登亮 《云梦县志》:登亮,字尹瞻,万历庚子举人。辛丑副榜。甲寅署山东昌邑县教谕,乙卯以春秋分试乡闱,所得皆名士,时称为胡夫子。戊午授四川资阳县,内艰补任江西彭泽县。值大旱,设坛祈祷,引咎责己,以罪人自居,遂大雨霑足,民称为胡天。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殷杓
明朝昌邑县教谕
1614年-1618年
继任:
谢君恩
前任:
何守贵
明朝资阳县知县
1618年-万历年间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