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僰人悬棺
僰人悬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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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宜宾专区兴文县建武镇 |
编号 | 50 |
认定时间 | 1956年8月16日 |
兴文僰人悬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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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兴文县 |
时代 | 明代 |
编号 | 137 |
认定时间 | 1980年7月7日 |
僰人悬棺位于四川省宜宾专区兴文县建武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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