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波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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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波莫
Soepomo
第1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司法部长
任期
1945年8月19日—1945月11月14日
总统苏卡诺
前任首任
继任苏万迪
任期
1949年12月20日—1950年9月6日
总统苏卡诺
前任苏桑托·蒂尔托普罗佐
继任阿卜杜尔·贾法尔·普林戈迪格多
个人资料
出生(1903-01-22)1903年1月22日
 荷属东印度梭罗驻扎地苏科哈尔佐
逝世1958年9月12日(1958岁—09—12)(55岁)
印度尼西亚 印尼雅加达
宗教信仰伊斯兰教

苏波莫[a]印尼语Soepomo精确拼音Supomo,1903年1月22日—1958年9月12日),已故印度尼西亚(印尼)政治人物,穆斯林,曾于1945年8月19日至11月14日期间在总统内阁当中担任印尼首任司法部长,并于1949年12月20日至1950年9月6日期间重新担任这项职务。

生平

苏波莫在1903年1月22日生于荷属东印度梭罗驻扎地苏科哈尔佐(Soekohardjo, Residentie Soerakarta;今属中爪哇省[1]。他出身贵族,祖父和外祖父都是政府高官[1]

苏波莫的学业在1917年开始,他在当年入读波约拉利(Bojolali)的欧洲人小学(Europeesche Lagere School),并自1920起转往梭罗入读扩充小学(Meer Uitgebreid Lagere Onderwijs,即荷兰文初中)[1]。他在1923年迁往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入读巴达维亚法学院(Bataviasche Rechtsschool)[1]。毕业后,他先到梭罗一家法院任职[2],再到荷兰莱顿大学读书三年,师从法学家科内利斯·范·佛伦霍芬,并于1927年毕业。他的毕业论文以《梭罗地区农业制度改革》("Reorganisatie van het Agrarisch Stelsel in het Gewest Soerakarta")为题,既介绍了梭罗的农业制度,也对荷兰殖民主义作出含蓄的批评[1]

苏波莫在从荷兰返回东印度群岛之后成为日惹一家法院的职员,并于其后转到巴达维亚的律政署任职[3]。在此期间,他也在巴达维亚高等法律学院担任客席讲师这份兼职[3]。他还参加了青年组织“爪哇青年”(Jong Java),并于1928年的妇女大会上与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共同宣读一篇由他撰写,名为《法律当中的印尼妇女》(Perempuan Indonesia dalam Hukum)的论文[2]

苏波莫在荷属东印度日据时期临近尾声之际成为印尼独立筹备调查委员会印尼独立筹备委员会的委员,并由于拥有法学知识而有机会与苏卡诺穆罕默德·亚明进行制定该国宪法的工作[2][3]。独立后,他曾经在1945年8月19日至11月14日期间和1949年12月20日至1950年9月6日期间两度担任司法部长[1]

司法部长任期届满后,苏波莫曾经到日惹加查马达大学(1946年)、印度尼西亚大学(1956年)、雅加达高级警政学校(1956年)等院校担任教授,并先后出任印度尼西亚大学校长(1951年-1954年)、印尼驻英国大使(1954年-1956年)、国家宪政事务委员会委员(1958年)等职务[4][5]。他在1958年9月12日于雅加达逝世[1]

荣誉

苏卡诺总统在1965年5月14日向苏波莫追授印度尼西亚民族英雄称号[6]

备注

  1. ^ 称谓一般带上他的头衔、学位、尊称等,为苏波莫教授、博士兼法学硕士(印尼语Prof. Dr. Mr. Soepomo)。

注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