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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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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沄(15世纪—16世纪),汝远南直隶淮安府山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赵沄是成化七年(1471年)应天乡试举人,次年(1472年)中会试副榜,授顺天训导,不接受诸生馈遗[2],曾担任山东、江西乡试考官,所取士子都是一时之选。升任长山知县,为人清操、勤修政事,其他县的民众闻风前来请求判案,他也了解后公允判案;同时他整修县内学宫、庙宇、邮亭、城楼、钟楼、桥梁和道路,又疏通郑黄沟杜绝水患,长山人民立碑纪念他;之后他入朝为南京刑部主事员外郎,在刑部九年谢绝请托,人称为“赵青天”,弘治十二年(1499年)自南京刑部郎中外调云南右参议[3],很快因病请求辞官,回乡后家徒壁立,七十三岁去世,入祀乡贤祠与长山名宦祠[1][4]

引用

  1.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赵沄,字汝远,成化八年中会试副榜,授顺天府儒学训导,历典山东、江西文试,所得皆一时之选,由长山令晋南京刑部主事、员外郎,在部九年梯媒阻绝,人称为“赵青天”,升云南右参议,以疾乞归,家徒壁立,年七十三卒,祀乡贤。
  2. ^ 乾隆《淮安府志·卷二十二·人物》:赵沄,字汝远,其先河南卫辉人,吴元年来淮,遂为山阳人。成化辛卯举人,壬辰会试,中乙榜,授顺天府儒学训导,诸生馈遗,一无所受。
  3.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弘治十二年七月丙寅)陞南京刑部郎中赵沄为云南布政司右参议。
  4. ^ 嘉庆《长山县志·卷五·秩官志》:赵沄,字汝达,淮【安府山】阳人,以《礼经》冠南省,成化中由顺天训导升任本县,雅励清操毫无苟取,勤修政事囹圄空虚,他邑之民闻风来愬者亦为省决,悉平其情;修学庙坛宇邮亭县治,及射圃社学城楼钟楼桥梁道路,俱整饬可观,又濬通郑黄沟以杜水患,民为立碑,入名宦。

参考文献

  • 嘉庆《重修山阳县志》·卷十二·人物二
  • 乾隆《淮安府志》·卷二十二·人物
  • 嘉庆《长山县志》·卷五·秩官志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
官衔
前任:
张誉
明朝长山县知县
1481年-1495年
继任:
郭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