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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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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康(1810年—1881年),字子年,号观古阁主人、岩寺人。安徽歙县人。清末钱币学家和金石学家。

生平

道光十九年(1839年)举人,以内阁中书,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及光绪五朝,官至四川夔州知府。随叔父鲍桂星居京城。生平癖嗜泉币。在京师与李佐贤吕尧仙诸人有同好,收藏多前人所未见,被同好尊为“泉师”。

叔父去世后移居长安。流寓秦中时,与苏兆年张二铭有往来,并与古币收藏家刘燕庭晨夕过从,互出所藏相质证,凡作伪之器,亦不复讳;主张戒矫、痴、诬三弊:“诋谟前哲,非笑同人,故创一解,戛戛生新,其弊也矫;按图索骥,缺一不可,累百盈千,悉应届我,其弊也痴;好异矜奇,侈为独得,自欺欺人,强词滋惑,其弊也诬”。晚年致仕,同治十一年(1872年),退隐臆园,又号臆园野人,专事著述。卒于光绪十一年[1]。著《观古阁泉拓》、《观古阁诗钞》、《皇朝谥法考》五卷、《泉说》、《续泉说》各一卷。鲍康死后遗物由侄子鲍恩绶继承,恩绶再传长子鼎臣,因生活所迫,鼎臣在南昌变卖子年遗物[2]

注释

  1. ^ 耿文光《万卷精华楼读书记》“观古阁泉说”下有丙戌十月自记:“闻鲍子年于去年谢世”,鲍康该卒于光绪十一年乙酉。
  2. ^ 《清代学人列传》(卷一):鲍康,字子年,安徽歙县人。 以内阁中书,官至四川夔州知府。生平癖嗜泉币。在京师,与吕佺孙尧仙、李佐贤竹朋、刘师陆青园诸人有同好,弆藏甚富,多前人所未见。流寓秦中时,与刘燕庭晨夕过从,互出所藏相质证。著《泉说》、《续泉说》各一卷。并裒其金石题跋成《观古阁丛稿》初二、三集若干卷。刊燕庭遗槁,为《海东金石苑》一卷。《论泉绝句》一卷。又为青园刊其《虞夏赎金释文》一卷。竹朋撰《古泉汇》,亦恒倚之襄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