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澳门选举委员会选举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9年澳门选举委员会选举在2019年6月16日举行。

按照经修订的《澳门基本法》附件一规定,选委会由四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选委会任期5年,自选委会委员名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首次公布之日起计。[1]

选委会委员界别、界别分组和名额

选委会由四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

界别 界别分组 产生方式 名额分配 合计
第一界别 工商、金融界 选举产生 120 120
第二界别 文化界 选举产生 26 115
教育界 选举产生 29
专业界 选举产生 43
体育界 选举产生 17
第三界别 劳工界 选举产生 59 115
社会服务界 选举产生 50
宗教界 天主教代表2人、佛教代表2人、基督教代表1人、道教代表1人。由各团体以协商方式提名。 6
第四界别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 自行互选产生 22 50
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 当然委员 12
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自行互选产生 14
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 自行互选产生 2

由选举产生的席位共354人。

选举方式: 每个具有投票资格的法人均享有最多22票投票权,由领导机关或管理机关在选举日期公布日的在职成员中,选出最多22名已登录的选民为投票人,以一人一票方式行使。

提名

提名期由2019年4月8日至4月23日。每一个具有提名资格的法人最多可提名相等于其所属界别或界别分组所获分配的选委会委员名额的参选人。[2]

界别 或 界别分组 有提名权的法人数目 参选最少提名数目 (20%的有提名权的法人数目,只计至整数)[3]
第一界别 工商、金融界 107 21
第二界别 文化界 127 25
教育界 23 4
专业界 57 11
体育界 258 51
第三界别 劳工界 71 14
社会服务界 131 26
总计: 774

参选人

界别 界别分组 名额分配 参选人数目[4]
第一界别 工商、金融界 120 120
第二界别 文化界 26 26
教育界 29 31
专业界 43 43
体育界 17 17
第三界别 劳工界 59 63
社会服务界 50 50

投票

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上午9时至傍晚6时。[5]

界别 或 界别分组 投票地点 具投票资格人数 已投票人数
第一界别 工商、金融界 理工学院体育馆 977 879
第二界别 文化界 中葡职业技术学校 611 462
教育界 理工学院体育馆 279 242
专业界 澳门综艺馆 695 629
体育界 澳门综艺馆 639 508
第三界别 劳工界 中葡职业技术学校 1072 1017
社会服务界 澳门综艺馆 1462 1264

选举结果

全部第五届的委员会成员,可参考: 选举委员会 (澳门)

总核算结果: [6]

界别 或 界别分组 具投票资格人数 已投票人数 有效票 空白票 废票 最高票数当选人 最低票数当选人 最高票数落选人 最低票数落选人
第一界别 工商、金融界 977 879 829 3 47 703 595 全数参选人当选
第二界别 文化界 611 462 431 10 21 309 252 全数参选人当选
教育界 279 242 233 1 8 223 168 121 94
专业界 695 629 607 5 17 470 331 全数参选人当选
体育界 639 508 472 6 30 397 347 全数参选人当选
第三界别 劳工界 1072 1017 952 0 65 901 696 446 273
社会服务界 1462 1264 1221 3 40 1075 930 全数参选人当选

未能当选的参选人

教育界: 11 李洁如 (121票), 21 梁静霞 (94票)

劳工界: 17 林翔宇 (446票), 42 黄汉辉 (294票), 14 姗桃丝 (285票), 52 邓少锋 (273票)

其馀的参选人,均全数当选。[6]

其他选举委员

界别 界别分组 产生方式 名额分配 合资格人士
第三界别 宗教界 天主教代表2人、佛教代表2人、基督教代表1人、道教代表1人。由各团体以协商方式提名。 6 不适用
第四界别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 自行互选产生 22 33 22人报名, 因而不需投票[7]
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 当然委员 12 12 (全数成为当然委员) 由于贺一诚参选特首辞去人大代表,由何敬麟递补
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自行互选产生 14 37[8]
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 自行互选产生 2 市政管理委员会(8人)及市政谘询委员会成员(25人)[9] 因参选人数相等于应选名额,该等参选人将自动当选,无须进行投票[10]

参考

  1. ^ 行政長官選舉. www.ece.gov.mo.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2. ^ 行政長官選舉 提名. www.ece.gov.mo.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3. ^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 參選.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4. ^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 合資格參選人名單 (PDF). [2021-05-2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5-23). 
  5. ^ 行政長官選舉. www.ece.gov.mo.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6. ^ 6.0 6.1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 總核算結果.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7. ^ 苏嘉豪. 蘇嘉豪 Sulu Sou Facebook 專頁. 2019-04-10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5). 
  8. ^ P&E 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全國政協澳區委員三十七人名單公佈. 2018-01-30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8). 
  9. ^ 諮詢方案 | 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公眾諮詢. www.omspp.gov.mo.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10.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兩名市政機構成員當選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