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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Kuon.Haku/广告宣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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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进阶巡查手册的第一篇文章,同时也是向《维基人》指南针栏目投稿的一篇文章。该文章主要面向已有一定反破坏经验的用户,如果对一些基本操作不甚熟悉,可参考User:Kuon.Haku/巡查手册简本等文。
广告拥有漫长的历史(误):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advertisement.

根据一些文献的说法,广告的历史几乎和人类文明一样长。据说,在古巴比伦就已经出现了某种形式的广告。自然,在几千年后的今天,广告宣传也随社会的进步不断发展。现代的广告宣传既有街头的小广告、电视台里播放的电视广告,也有一些不那么令人愉悦的另类宣传行为(比如酒厂会资助一些论证饮酒有益健康的研究石油工业资助一些论证气候变化不存在的研究等等)。

自然,维基百科作为一个主要的获取信息平台之一,也会被某些人或团体视为一个潜在的广告宣传平台。有一部分人希望利用维基百科这一平台进行广告宣传或“公关”,例如为自己的公司/产品/团体建立一个让人看了会惊叹“好厉害”的条目,或者在已存在的条目添加一些“正面”的内容。笔者未必不能理解这类行为,毕竟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更何况在维基百科上推送广告内容的人往往是被命令办事的基层职员,并没有必要对他们恶语相向。总体而言,笔者认为,对于这类投送广告宣传类内容的用户,除极个别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以外,应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态度,对他们应该有适当的同情。但是,这种同情并不意味着要在删除相关内容时手下留情(下述)。

本文主要介绍有关处理广告宣传的方针指引、一些检查广告宣传的方法,以及应如何处理投送广告宣传用户的一些个人见解。

相关方针与指引

广告宣传类的条目,如符合快速删除方针中的G11:“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页面只收宣传之用,并须完全重写才能贴合百科全书要求。”可直接提请G11快速删除,但请注意,只有“非常确定该页面创建仅为广告宣传而建”才应提请G11删除。除此之外,符合删除方针中的删除理由第4条“没有相关内容或百科性介绍的宣传与垃圾讯息(并非关于广告相关主题的条目)”应予以提删;可能不符关注度标准的条目应进入关注度验证流程。

此外,如果相关用户是受雇于公司(换言之,编辑相关条目是其工作的一部分)或收受费用代为编辑维基百科,则必须做出申报,否则即属违规。值得注意的是,本文中提供的一些技巧仅仅是根据经验的一些大致规律、仅供参考,对于个案,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可疑的用户名(附例子)

一部分相关用户用户名是XX公司、XX工作室(如User:保力达股份有限公司User:日正食品),或有关公司的英语名称、缩写(如User:国恒(某科技公司名称)、User:TW-PUTIEN marketing(某公司市场部)),这种用户因违反用户名方针(暗示该账户非一人拥有),应提报为不当用户名(有明显破坏行为则应提报当前的破坏)。此外,由公关、市场部等团体共同运营一个账户也是不被允许的(违反傀儡方针)。

此外,有一部分贴上广告宣传类内容的用户是相关宣传对象的名字、英语名或拼音/罗马字等等(如User:陈邦基User:Dooby Li的用户名是其创建的宣传型条目李海文的英语名)。虽然用自己的名字(或至少根据善意推定无法排除这种情况)注册本身并不违反规则,但创建和自身用户名挂钩的人物传记,确实是应该引起巡查员注意的一件事(但也不能仅凭此就断定一定是广告宣传行为)。

善用过滤器日志

可通过157号过滤器等过滤器日志检查可能的广告宣传行为[1]

巡查用户页

只要99.8,维基百科条目带回家!今天,你选择付费让人创建维基百科条目了吗?

相当一部分投送广告宣传的用户会在用户页先贴上想要投放的广告宣传内容(原因之一可能是在主页面投送会触发过滤器导致无法发布内容)。因此,巡查用户页往往能找到一些意外发现。当发现某个用户页是广告宣传内容之后,除了进行提请存废讨论或快速删除之外,还应该检查一下该用户的其他编辑记录,对广告宣传类的信息予以回退或提删。

难以处理的情形:跨维基破坏

近一些日子有出现跨维基投送广告宣传类文章的现象,即相关用户同时在多种语言投送同一内容的广告宣传类内容,给人以一种“条目没问题的错觉”。因此,在巡查时遇到一些看上去比较可疑的条目时,不妨多留一个心眼,检查一下其他语言版本的创建时间,如果创建时间都很接近,而且这个条目也非近期热点事件,那么就应该进行详细的检查(来源是否可靠、是否符合关注度等等……)或在讨论页进行适当标注。

如何对待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一方面,如本文开头所说,相当一部分加入广告宣传内容的用户只是因为接受上级指令等方才创建维基百科条目。另外,也有许多人其实不明白维基百科的相关方针。对于这类用户,首先要做的应该是使其知晓相关的方针与指引,并要求今后不再进行不恰当的编辑,同时给予关注(当然,如果有关用户已经做出了严重的破坏行为且无停止趋势,封禁也是必要的),没有必要对其恶语相向。在不存在用户名问题的情况下,如果承诺不再投送广告宣传内容并给出今后大致的编辑计划、对收费编辑做出了妥当的申报,应该适当给予第二次机会。此外,如果这类用户创建的条目有一定改善的可能性,那么也可以考虑删除以外的选项(如进行大修等等)。

另一方面,对于User:123Aristotle等长期有目的性添加广告宣传类内容的用户,则应该以防止进行进一步破坏为主要方针。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