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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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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簡稱刑事訴訟法
提請審議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公布日期1979年7月1日
施行日期1980年1月1日
最新修正2018年10月26日(第3次修正)
法律效力位階基本法律
立法歷程
修正案
列表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現狀:施行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基本法律,於1979年7月1日公布,1980年1月1日施行[1]。《刑事訴訟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2]

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現行版本,總則第二條等款明確立法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3]

職能和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職能為規定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職能、公安機關的偵查職能及法院審判職能,功能為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及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等[4],而《刑事訴訟法》通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平等適用法律原則、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監督原則等來體現其職能和功能[3]

歷史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同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制定了《逮捕拘留條例》。這些法律規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職權和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原則。1954年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等有關工作機構即着手進行《刑事訴訟法》的起草工作,並曾擬出了草案初稿,後因1957年反右運動停止了起草工作。1963年4月,又起草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草案)》。後來因為四清運動文化大革命,《刑事訴訟法》的起草工作處於長期停滯狀態[5]

1978年12月13日,正值文化大革命結束時期,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6],而1979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3月13日,彭真在法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提出,要抓緊起草《刑法》、《刑事訴訟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從3月中旬開始,法制委員會以1963年《刑事訴訟法(草案)》為基礎,抓緊進行《刑事訴訟法》起草工作。5月29日,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討論了《刑事訴訟法(草案)》,同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6月7日至12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刑事訴訟法(草案)》,決定提請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審議[5]。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分為總則、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審判和執行4編、17章、164條[1]

隨着改革開放的全面深入發展,1979年《刑事訴訟法》受其制定時歷史條件的限制,本身就存在一些不足,這些不足所產生的弊端在司法實踐中逐漸顯露出來[7],修正該法典成為理論界及司法實務部門的共識[8]。因此,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共110條,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共225條。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強制措施的有關規定、進一步保障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完善庭審方式及加強對刑事訴訟各環節的監督[5]

由於1996年修法中部分制度在之前並未試點,因而出現了司法實踐難以有效實施、進而架空程序設計的情況,有必要進一步予以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從2009年初開始着手刑事訴訟法修改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而後形成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2011年8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其進行了初次審議。2012年3月8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提交至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隨後在3月14日順利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9]

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後,改革措施不斷推出,以至於自上而下的焦點不僅僅是《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更要推進和落實刑事司法改革舉措。為保障憲法、法律的權威以及改革的有序進行,《刑事訴訟法》再修改自然應當被提上日程[10]。2018年10月26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自即日起實施[11]。這標誌着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第三次修改完成。《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建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是此次《刑事訴訟法》再修改的要點[12]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分為5編和附則:

  • 第一編 總則
    • 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 第二章 管轄
    • 第三章 迴避
    • 第四章 辯護代理
    • 第五章 證據
    • 第六章 強制措施
    •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
    • 第八章 期間、送達
    • 第九章 其他規定
  • 第二編 立案、偵察提起公訴
    • 第一章 立案
    • 第二章 偵察
    • 第三章 提起公訴
  • 第三編 審判
    • 第一章 審判組織
    • 第二章 第一審程序
    • 第三章 第二審程序
    • 第四章 死刑覆核程序
    • 第五章 審判監督程序
  • 第四編 執行
  • 第五編 特別程序
    •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 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 第三章 缺席審判
    •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 第五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 附則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我国刑诉法实施四十周年历史回顾与理论前瞻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www.spp.gov.cn. [2022-07-29].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用版). 中國法治出版社. 2018: 1. ISBN 978-7-5093-9878-4. 
  3. ^ 3.0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www.gov.cn. [202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03). 
  4. ^ 刑事诉讼法的职能-找法网. china.findlaw.cn. [2022-07-29]. 
  5. ^ 5.0 5.1 5.2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_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202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5). 
  6. ^ 1979年,刑诉法从无到有_正义网. www.jcrb.com. [2022-07-29]. 
  7. ^ 陳光中. 《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 《法制與社會發展》. 1995年, (1995年第4期). 
  8. ^ 人民法院报. rmfyb.chinacourt.org. [2022-07-29]. 
  9. ^ 卞建林. 《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发展》. 《法學雜誌》. 2012年, (2012年第5期). 
  10. ^ 卞建林、谢澍:新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诞生和发展——写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刑事诉讼法》颁布40周年之际-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www.procedurallaw.cn. [202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9). 
  11. ^ 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的新发展--法治--人民网. legal.people.com.cn. [202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11). 
  12. ^ 卞建林; 謝澍.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解读与反思》. 《中共中央黨校學報》. 2018年, (2018年第6期).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