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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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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步兵
存在時期1927年 - 至今
國家或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部門 中國人民解放軍
進行曲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

中國人民解放軍步兵,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兵種。

沿革

步兵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及其前身的編制序列中最早的也是最基本的兵種之一。1927年南昌起義,步兵由此出現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的戰鬥序列。此後,在第一次國共內戰抗日戰爭第二次國共內戰朝鮮戰爭中,依靠步兵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先後戰勝國內外敵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創建和鞏固作出了重要貢獻[1]

1948年9月,在西柏坡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研究軍事問題。毛澤東提出中國人民解放軍應當有計劃地走向正規化,現有的共計51個步兵縱隊、168個旅,應當擴大編制為70個步兵縱隊。同月,《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方針及部隊編制問題的決定》出台,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正規軍必須發展到210個步兵師,共計70個步兵軍[2]

1948年11月,《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發布。1949年1月,《各野戰軍番號按序數排列的指示》發布。西北野戰軍中原野戰軍華東野戰軍東北野戰軍依次改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戰軍,下屬各野戰縱隊按照全軍統一順序排列。1948年11月中旬至1949年3月上旬,各野戰軍、軍區陸續整編部隊,將部隊整編為4個野戰軍、12個兵團、57個軍;兵團以下各級通常按照「三三制」編組,步兵軍轄3個步兵師9個步兵團及1個炮兵團,以及軍直通信、偵察、工兵、警衛營等分隊。到1949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已出現67個軍的番號,僅剩下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九軍的番號未使用[2]

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始裁撤步兵軍,番號減少,1950年5月降為60個步兵軍,9月降為57個步兵軍,11月降為53個步兵軍。後在歷次裁軍中,軍級番號繼續減少[2]

1982年,開始陸軍集團軍改編試點,把大軍區直屬的預備炮兵師、高炮師、坦克師、工兵團、舟橋團等兵種部隊劃歸陸軍軍建制,當時陸軍步兵軍轄3個陸軍師、3個獨立兵種師及軍直炮兵團、高炮團、坦克團,規模7萬人,試點顯示此類規模的集團軍仍過於臃腫[2]

自1980年代起,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始大幅調整編制體制,其中重點之一是壓縮步兵規模[1]。1985年6月10日,中國政府宣布百萬大裁軍,同時把35個陸軍步兵軍整編成24個合成化的陸軍集團軍,將大部分兵種總部直屬的獨立炮兵師、高炮師、坦克師、通信團、工程兵團、防化兵團等專業部隊下放到陸軍集團軍管理。此後在1997年再度裁軍,陸軍集團軍減少到21個。而且第一次出現了旅團制集團軍,有20餘個步兵師改編為摩托化步兵旅,另外還有部分步兵師轉隸省軍區改成了預備役師。在保留下來的步兵師里,第一次將原先3個步兵團減至2個步兵團,組建「五團制」步兵師(即2個步兵團、1個炮兵團、1個裝甲團、1個高炮團)[2]

2003年10月,又撤銷3個陸軍集團軍,陸軍集團軍數量減少到18個。陸軍集團軍內擴大了機械化部隊,出現了輕型機械化步兵師、兩棲機械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旅。全旅團制集團軍數量增加。原歸軍區指揮的陸軍航空兵團、電子對抗團、特種作戰大隊等部隊也轉隸陸軍集團軍[2]。集團軍不再是步兵為主的單位。

2017年4月,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中,中國人民解放軍新調整組建84個軍級單位。此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繼續深化改革,比如組建全旅化的模塊化編制的集團軍,使合成營建設進入常態化,把旅作為基本作戰單位、合成營作為基本作戰單元[2]

兵種細分

2017年軍改後,陸軍步兵具體分類如下:

  • 輕型高機動步兵:乘坐輕型車輛或卡車機動作戰的步兵
  • 機械化步兵:乘坐步兵戰車機動作戰的步兵
  • 山地步兵:進行山地作戰相應訓練的機動作戰的步兵
  • 空中突擊步兵:以軍用飛機為主要投送方式的機動作戰的步兵
  • 防暴步兵:以守備與巡邏為主要任務的步兵,例子為邊海防步兵

此外,海軍陸戰隊空降兵中也有步兵。

參考文獻

  1. ^ 1.0 1.1 牛俊峰,解放軍步兵的四大跨越,環球軍事2008年第05期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详解解放军70个步兵军变迁:此次用新番号有三原因. 新浪. 2017-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