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基線
中華民國領海基線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劃定的領海基線,用於劃定中華民國領海。《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3條規定,「中華民國領海之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1]目前依中華民國行政院於2009年公告修正的《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其領海基線範圍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釣魚台群島、東沙群島及中沙群島等島嶼,而金門和馬祖則「留白」處理,尚未被包涵在內。[2][3]
劃定原則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4條規定,為適應不同情況,可交替使用直線、正常基線或群島基線或各條規定的任何方法以確定基線。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海基線之劃定,採用以直線基線為原則,正常基線為例外之混合基線法。
金門和馬祖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96年5月15日公告部分領海基線時,就已將金門和馬祖兩個島嶼劃入其領海基線的內側,但並無公布台灣的領海基線。
中華民國政府則是在1999年12月31日以《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公告其領海基線,不包括金門和馬祖。[3]2009年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兩岸有一些共識就是,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當年就在這樣的前提底下,保持留白,避免兩岸為這樣的尚未最終劃清楚的界線,產生不必要的爭端。[4]
2009年修正
2009年11月中華民國就領海基線公告修正,時任新聞局長蘇俊賓表示,2009年的修正,僅針對在1999年公告的進行實地檢核,以磪保領海基點坐標精確。[1]不過該修正因不包括金馬而引發爭議:[4]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批評,馬英九政府不積極爭取領海主權的範圍,不斷向中國大陸退讓,令人無法接受。她批評公告「就是要附和奧巴馬的美中聲明提及的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出發點」。陳亭妃認為,「台灣過去對外簽署協議時,都是使用台澎金馬的名稱,台澎金馬的範圍就是台灣的領域、領海,即使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領海的範圍也必須要有所確保」。民進黨立委蔡煌琅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由於目前公布的領海基線,沒有包括金門馬祖,而中國大陸卻早就將金馬劃入其領海基線內側,等於是默認了大陸方面的做法。
行政院新聞局稱,金門和馬祖位於中華民國實質管轄的範圍之內,在研究制訂領海基線的過程當中,也從來沒有放棄過這兩個地區。當時的中華民國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也強調,中華民國政府對於金門馬祖的主權或是實際管轄權並沒有退讓。他說,預計在未來1年之內,金門和馬祖將會被納入第2批領海基線公布的範圍。最後,馬英九任內始終沒有公布包含金門、馬祖在內的第二批領海基線。
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表
歷史
中華民國領海範圍劃定,始於1914年北洋政府頒布《中華民國地圖》。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64年首次核試爆成功,成為核武國家,中華民國內政部於1976年邀集各部會以及專家開始進行法律制定,進行中華民國領海法制化的工作[5]。現行法律主要受到聯合國在1982年提出的海洋公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於1996年頒布領海基線。為了避免中華民國主權及相關權益受損,中華民國立法院於1998年通過《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以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作為劃定領海的法源依據。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28號解釋與《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領海範圍由行政院公告[6]。中華民國行政院於1999年首次公告中華民國領海基線,於2009年第一次修正。
中華民國政府方面,在金門與馬祖地區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處理,尚未劃定領海基線[7][8][9]。
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1998年《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為領海基線向外12海浬。
參考文獻
- ^ 1.0 1.1 金馬地區未列入領海基線 政院:考量兩岸關係特殊[永久失效連結]巨亨網2009年11月23日
- ^ Taiwan concedes territorial waters near China. Reuters. 2009-11-23 [2022-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3) (英語).
- ^ 3.0 3.1 領海基線「留白」 金馬「奉送」中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自由時報,2009年11月23日
- ^ 4.0 4.1 台灣政府領海基線不包括金馬引發爭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美國之音,2009年11月23日
- ^ 蔡日升、鍾永村、黃佳雄編《海域二法制定實錄: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中華民國內政部出版,2002年12月,ISBN 9570130105。
- ^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4條:「中華民國鄰接區為鄰接其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二十四浬間之海域;其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 ^ Taiwan concedes territorial waters near China. Reuters. 2009-11-23 [2022-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3) (英語).
- ^ 羅添斌、邱燕玲. 領海基線「留白」 金馬奉送中國. 自由時報. 2009-11-23 [2023-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30).
- ^ 朱乃瑩. 「中華民國」領海只有臺澎無金馬 金門立委陳玉珍哀嘆:家裡一個是大某,一個是細姨. 沃草. 2022-10-14 [2023-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30).
外部連結
- 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失效連結]
- 第2610次院會通過「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草案, 行政院新聞局
- 我國在研訂領海基線過程中,從未放棄金門馬祖地區, 行政院新聞局
- 內政部地政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