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主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共主,亦即宗主。自人類文明早期階段、國家形成過程中或產生國家以後,各個部落共同體共同承認的首領,或封建時代各個主權王國諸侯國共同承認的宗主政權,現在也叫宗主國

歷史

古代的中原地區,最早產生「共主」即可能在進入青銅時代後,原始社會末期或龍山文化時期具備產生共主的條件,黃河文明後期,中原王朝的前期,中原部落首領,商、各朝君主和王室即為共主,中國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由封建領主社會封建地主社會轉變;自秦朝以後建立起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之後歷經各個封建王朝,中原王朝朝廷皇帝也相當於天下「共主」。

儒教文化圈內,從周朝開始以天子作為共主頭銜,秦朝則使用皇帝頭銜,之後共同使用作為越南、朝鮮等周邊國家的共主。隋唐時期,日本也開始使用天子作為對等的稱號,不再視中原為主。

天主教文化圈內,羅馬帝國羅馬皇帝即為各個王國的「共主」,中世紀羅馬教廷羅馬教宗即為歐洲乃至北非各個天主教教區的「共主」。東正教文化圈中的沙皇與之等同,為各東正教君主國的共主。

草原文化圈的各民族,如蒙古人女真人突厥人匈奴人,各部落間為了團結力量,共同推舉一位共主(匈奴的單于、突厥的可汗、蒙古的大汗),並基於此建立了數一數二的大帝國並建立了特殊的權力劃分制度,如蒙古帝國時期的四大汗國窩闊台汗國察合台汗國欽察汗國伊兒汗國)以及清朝初年的八旗制度

伊斯蘭文化圈內,自從阿拉伯帝國滅亡後。哈里發遜尼派共主,哈里發國為其統治的國家。伊瑪目什葉各派使用的共主頭銜,伊瑪目國為其統治的國家。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