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尚 (任城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劉尚(1世紀—101年)是東漢光武帝劉秀之孫,東平憲王劉蒼次子。

父親劉蒼與伯父漢明帝關係親密,受到優待。永平十一年(68年),伯父漢明帝「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1],劉尚當在其列。

建初八年(83年),父親劉蒼逝世。兄長劉忠嗣東平王位。元和元年(84年)[2]漢章帝封劉尚為任城王。自東平國任城國治所任城(今濟寧市),轄任城(今任城區)、亢父(今濟寧南)、(今濟寧北)三縣。

元和三年(86年),劉尚與其他諸侯王隨漢章帝去北方巡狩[3]章和元年秋,兩次朝覲[4]

永元十三年二月去世[5],諡,子劉安嗣。又有二子:劉福、劉亢。[6]

家系

過繼
漢光武帝
漢明帝東平憲王
劉蒼
漢章帝任城孝王
(1)劉尚
孝穆皇
劉開
任城貞王
(2)劉安
河間惠王
劉政
任城王
(4)劉博
任城節王
(3)劉崇
河間貞王
劉建
崇德侯
(5)劉佗

子孫後代

劉安

劉安(?-120年),中國東漢宗室,任城貞王。東平憲王劉蒼之孫,任城孝王劉尚之子。

漢和帝永元十三年(101年)二月,劉尚薨,劉安嗣為任城王(治所在任城縣,今山東省濟寧市微山縣西北魯橋)。永元十四年(102年),封劉安母弟劉福為桃鄉侯。漢安帝永初四年(110年),封劉福弟劉亢為當塗鄉侯。劉安性情貪吝,多次微服出入,游觀國中,取官屬車馬刀劍,下至衛士,都不給錢。元初六年(119年),國相行弘奏請廢廢黜他。漢安帝不忍,以一年租的五分之一贖罪。劉安在位十九年,永寧元年(120年)正月甲辰,劉安薨,子劉崇嗣位。

劉崇

劉崇(?-151年),中國東漢宗室,任城節王。任城孝王劉尚之孫,任城貞王劉安之子。

漢安帝永寧元年(120年)正月甲辰,劉安薨,劉崇嗣為任城王(治所在任城縣,今山東省濟寧市微山縣西北魯橋)。漢順帝時,西羌反,劉崇奉上錢帛充當邊費。順帝崩,再上錢三百萬助山陵用度,朝廷嘉獎他而沒有接受。劉崇在位三十一年,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閏十一月庚午,劉崇薨,無子,國絕。

注釋

  1. ^ 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永平]十一年,蒼與諸王朝京師。月余,還國。帝臨送歸宮[……]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2. ^ 《後漢書·章帝紀》:[元和元年]夏四月己卯,分東平國,封憲王蒼子尚為任城王。
  3. ^ 《後漢書·章帝紀》:〔春正月〕丙申,北巡狩,濟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羨、六安王恭、樂成王黨、淮陽王昞、任城王尚、沛王定皆從。
  4. ^ 《後漢書·章帝紀》:〔八月〕甲申,徵任城王尚會睢陽。……九月庚子,幸彭城,東海王政、沛王定、任城王尚皆從。
  5. ^ 《後漢書·和帝紀
  6. ^ 《後漢書》本傳:永元十四年,封母弟福為桃鄉侯。永初四年,封福弟亢為當塗鄉侯。
前任:
東漢任城王
84年-101年在位
繼任:
貞王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