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非營利事業單位法人,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等工作。

為體現國家對自費留學生的關懷,獎勵優秀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鼓勵他們回國工作或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經教育部批准,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於2003年設立了「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截至2015年共有4914名在外優秀留學人員獲獎。[1]

爭議

2023年1月,瑞典發現透過中國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招收的中國博士生,在出國之前都需簽署宣誓效忠中國共產黨的協議,要求留學生必須為政權利益服務,也禁止參與違背當局意願的活動,若學生違反條款或自行中斷學業,他們住在中國的家人可能就得背負國家債務。學生的保人(通常是其近親)也被迫畫押,不得在學生留學期間出國,若是學生中斷學業,必須承擔相關賠償責任。此作法已違反瑞典高等教育法令,瑞典相關大學已決定終止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合作招生;[2]3月德國之聲亦報導在德國的中國公費留學生也需簽屬效忠協議書,並刊出中國留學基金要求留學生簽署的協議書。[3]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