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縣,中國舊縣名。在今天津市區、東麗區、津南區、西青區、北辰區及濱海新區南半部一帶。
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所設,為直隸省天津府的附郭縣。
1912年(民國元年)7月天津縣署裁撤,其所屬機構歸併天津府接管,後於1913年(民國2年)恢復天津縣,並將天津府裁撤,縣署設在原府署,後易名為天津縣行政公署。1928年(民國17年)國民革命軍占領天津,原天津縣城區置天津特別市(後為天津市),天津縣縣治遷至灰堆(今河西區西南陳塘莊街道)。
1949年隸屬天津專區。1952年劃歸天津市。1953年3月內務部和華北行政委員會批准撤銷天津縣,設立津東郊區(今東麗區)、津南郊區(今津南區)、津西郊區(今西青區)和津北郊區(今北辰區)。